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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斥资建形象工程 评论称因听证制度缺乏公信力

2011年03月23日 14:3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遏制形象工程,有些地方推出了重大公共事业项目听证制度。问题是,当前的听证制度在公开、公正、公平方面还存在太多“欠账”,缺乏发挥重大威力的普遍表现,特别是否决能力始终过于薄弱,导致听证制度缺乏应有的公信力

  一个贫困县斥资数百万元建“山寨世博中国馆”、“山寨悉尼歌剧院”;年财政收入不到2亿元的国家级重点扶贫县计划一年内完成20多亿元的市政工程建设……如今,一些地方政府大搞形象工程,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新浪网,对162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97.5%的人表示自己身边存在形象工程,其中50%的人表示“很多”(3月22日《中国青年报》)。

  虽然形象工程有着外表的光鲜堂皇,但毕竟是一只“纸老虎”,根本就经不起现实特别是民意的检验。透过这个调查也不难看出,尽管公众普遍反对,但地方政府对形象工程的热情依旧高涨,除了一些地方领导对表面政绩的盲目垂涎外,更在于公众参与重大公共项目决策渠道过于狭窄。某种意义上,形象工程过多过滥,恰恰折射出公众参与重大项目决策机会稀缺,影响乏力。

  现实中,有的领导走马上任后急于烧“三把火”,于是翻箱倒柜地寻找项目,或者制造项目,力图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制造惹目的政绩,吸引上级领导的注意。地方领导发展思路如此错位,其实离不开政绩力量的驱使。在现有政绩评价体系中,经济发展数据权重过大,所以地方领导乐于“抓大放小”,想方设法多上项目,上大项目,甚至是凭空制造项目。在此背后,是地方政府负债的居高不下,至2009年底,地方负债超7万亿元。

  严格地讲,形象工程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词汇。判断一个项目是否为形象工程,客观和科学的标准是工程建成后发挥的社会效益。虽然不能完全排除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重大公共项目决策时,不可能对未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预见做到百分之百的精准,但当前业已泛滥的形象工程中,相当一部分决策“失误”毫无技术含量,十足的拍脑袋决策。比如文头所提到的那些“山寨建筑”,根本看不出有什么文化含量,反倒因其过重的运转成本,为地方财政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前不久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委员代表们就曾痛斥一些地方借文化建设之名,大搞场馆建设的“文化面子”歪风。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相当一部分形象工程打着敞开大门向公众服务的旗号,但作为使用主体的公众,其意见却很难进入并影响立项决策。为遏制形象工程,近年来,一些地方加大了对公共项目管控的制度建设力度,比如专家评审、预算控制。也有一些地方推出了重大公共事业项目听证制度,要求吸纳民意。毫无疑问,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助于民意向决策中心汇聚。问题是,当前的听证制度在公开、公正、公平方面还存在太多“欠账”,缺乏发挥重大威力的普遍表现,特别是否决能力始终过于薄弱,导致听证制度缺乏应有的公信力,难以赢得公众支持。

  其实,打形象工程这只“纸老虎”并不难,关键在于通过制度建设,大力锲入民意,让民意发挥出应有效力:一方面,建立建全重大项目立项听证制度,努力提升听证制度公信力,让公众意见尽可能融入并影响决策;另一方面,改革政绩评价体系,特别是将根深蒂固的“唯GDP”模式,让渡于公众“幸福感”这样的科学发展模式。

  几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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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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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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