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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非法贩运野生动物 河南交警收保护费后放行(2)

2011年04月07日 11:03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买通高速交警变身“地下交警”

  交警大队对李清平“保护”的贩运野生动物的车辆不予查处

  2007年,经人介绍,李清平认识了信阳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京珠大队大队长许某等警官,“我与交警商量,每月向交警交点钱,以后就不再拦拉青蛙的车辆”。

  许某等承认,他们得到好处后满足了李清平的要求。李清平提出,由他给许某等人“辛苦费”,给交警大队及其下属中队提供“经费”,交警大队对李“保护”的贩运野生动物的车辆不予查处,或者,查到其他贩运车辆后直接交由李处理。对此,许某等警官默许。后该大队在执勤时根据李提供的信息,对多次在京珠高速公路豫南站查到的贩运青蛙等野生动物案件不依法移交或者交由李处理。

  在李清平被抓后,许某等涉案警官投案自首,并交出赃款。其中,许某一人先后收受李贿赂2.4万元。

  据武汉白沙洲农产品大市场一水产经营商称,李开始是通过举报查扣他们的货自己卖掉,“后来直接通过豫南收费站查扣。李清平拦截各地贩往白沙洲市场的青蛙,每车货都要收300元钱,各地货主为了保证货运畅通,发到我这里的货就由我出面,给李清平钱”。

  该市场另一水产经营商称:“李清平和他儿子冒充公职人员查车,凡是装有野生动物的车都要向他交保护费,每车500元,如果不交钱,发现后就扣车倒货,我们生意人为了求财,对李清平这样的敲诈忍气吞声。”

  收费后野生动物“货畅其流”

  李清平“名声在外”后,货主不得不按他的游戏规则行事,父子俩日入5000元以上

  李清平承认,他“名声在外”后,货主逐渐地都按照发货量给他提钱,有时收现金,有时钱汇到他提供的银行账户上。收费标准,“青蛙等野生动物按车算,每车300元至100元不等。通过大巴车运的按件算,每件10至20元钱”。

  货主走货前,把车号发到李清平手机上,不够一车的报件数,“我接到信息后,把车号报给执勤的交警。货主如果瞒报货物数量,一旦被交警检查发现,货会被扣下,货主或商贩会让我协调,我一般打电话让交警放行”。

  后来,越来越多的货主为了保证货运畅通,都按照发货量给李汇款。“业务”熟练之后,“我到豫南收费站去的就少了,一般过去就是请高速交警吃饭和给他们送钱,顺便抽查一下运货的车辆”。

  武汉白沙洲农产品大市场一位水产经营商称,据他们估计,李清平父子一天平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

  据介绍,罗山县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李清平伙同其子(另案处理)迫使数名贩运野生动物的货主,按运输数量的比例向其交付钱款。李清平不定时到京珠高速公路豫南收费站查验过往车辆,并在武汉相关市场安插线人,一旦发现有未向其交钱或瞒报货物数量的车辆,就通知交警查扣,放生或罚款处理。以此手段,李清平共敲诈贩运、经营野生动物的货主55万余元。

  去年12月,交警许某等人因犯罪较轻且系自首,被罗山县法院判处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今年2月底,李清平因犯敲诈勒索罪、行贿罪,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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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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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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