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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29岁黑道“偶像”被押 庭审拒不认罪(图)

2011年04月13日 15:37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贵阳29岁黑道“偶像”被押 庭审拒不认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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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贵阳头桥、老客车站、火车站等地为非作歹八年,曾经威风的“妖哥”被押上法庭,与12名同伙一起受审,他们口径统一,不承认是黑社会。

  他做过贼,抢过劫,开过发廊,办过赌场……号称“手下兄弟几百号人,是贵阳蛊惑仔中的传奇,白道黑道都有关系,说到他的名字没有人敢出来‘装鬼’”。他就是29岁的薛静,大家都叫他“妖哥”,一帮蛊惑仔心目中的“偶像”。

  昨日(12日),薛静和他的12名“兄弟”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7项指控被押上被告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日(12日)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气氛比较紧张,安检门排着长队,法警逐一检查参加旁听的公民。由于被告多达13人,法院出动很多法警维持秩序。

  9时30分,随着法官法槌的落下,13名被告被陆续带上法庭。薛静排在第一位,身材偏胖,穿着一身深色的衣服裤子,神态平静。手上戴着手铐,脚上也有脚镣,不时向旁听席张望着。

  “妖哥”的发家路抢夺起家再帮人“看场子”

  通过旁听群众的叙述,记者了解到“妖哥”是黔西人,在湘雅村附近开过发廊,也办过赌场。帮人看过场子,也收过债,打架斗殴“出了名的不怕死”。“他的凶残不仅是对外人,自己兄弟要是不顺他意,立马拳打脚踢”。

  据公诉机关指控,早在2000年薛静就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1年6月刑满释放后,薛静不思悔改,纠集一批“两劳”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在贵阳市头桥、三桥、黄金路、客车站、火车站等地大肆实施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初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抢夺犯罪团伙。

  2004年,薛静开始在湘雅村某发廊内安排其手下为发廊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提供非法保护。其后,薛静又伙同杨先毕等人在花果园一出租屋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安排其手下成员看管赌场,为赌场提供非法保护。

  至2009年底,以薛静为首的组织严密、人数较多、领导者、骨干分子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湘雅村开设的两个卖淫发廊为据点,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有组织地实施了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

  庭审焦点:是江湖义气还是黑社会

  昨日(12日)的庭审中,薛静、邱涛、吴东元、林发森、林超、郭涛等13名被告大都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我们根本就没有组织者,只是出于江湖义气来帮忙,不算黑社会。”面对询问,13名被告口径统一,对自己是否参加涉案组织均表示了否认。

  “我就开了两个发廊,其他都不知道。”薛静表示自己并不是什么大哥,就是靠发廊赚点小钱,今天受审的其余12名被告有的他都不认识,还否认自己开过赌馆。但根据其余12名被告的当庭供述,大家都认识这位“妖哥”,也有人证实其确实开过赌场。

  薛静的辩护律师也当庭表示薛静等人的行为不应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他们根本没有什么严密的组织,只能算是散兵游勇。”该律师称如果是涉黑组织,应该有很强的组织性,明确组织者及骨干成员。还应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以支撑组织活动,统一财务,能对某个行业具有控制性。而薛静等人的所谓组织明显达不到这样的程度,因此不能因此罪名来追究薛静等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贵州商报 记者 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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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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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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