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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感情受挫纵火造成2死2伤

2011年04月14日 20: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柘荣4月14日电 (李松 张彦)福建省柘荣县公安局14日在此间召开侦破“3.18”放火案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放火案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嫌犯陈某已被逮捕。

  据警方透露,3月18日0时36分至1时30分,该局指挥中心连续接到群众报警称:柘荣城关东区菜市场楼上、文昌南路、河滨西路多处发生火灾。

  接警后,当地公安领导、刑侦、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勘察火情。3起火灾共导致2人死亡(邱某合、男57岁,邱某洋、女、4岁,两人系祖孙关系),2人受伤,烧毁摩托车等财物损失金额达25000元。

  经过现场勘查、分析,警方判定3起火灾系人为作案,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抽调刑侦、治安、国保、禁毒、派出所、消防等多警种人员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于此同时,福建省、宁德市消防、刑侦部门领导、技术专家连夜赶到柘荣,对案件现场展开仔细勘察,分析、指导案情。

  民警在通过全面现场勘察、走访摸排、调查搜索,迅速锁定浙江籍男子陈某(1983年10月9日出生、浙江嘉兴县平湖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基本摸清犯罪嫌疑人行踪后,民警于城关一网吧内抓获陈某。

  经审讯,陈某供述,案发当天,其女友(柘荣人、33岁)在QQ上提出分手,并要求其离开柘荣。感情受挫的陈某,产生厌世情绪,于3月18日凌晨在柘荣城关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存放在东区菜市场楼上、文昌南路、河滨西路的摩托车、木材点燃,随后于凌晨4点左右返回网吧上网。

  由于该放火案多处起火,造成2人死亡。案件发生后,天灾、谋财、情杀等各类传言在坊间迅速流传开来。对此,警方表示,经过调查发现,陈某放火并没有特定地点,与死者也没有关系。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于4月13日被柘荣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完 )。

  (福建分社 李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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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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