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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手持斧头抢劫金店 东躲西藏一年半后自首

2011年04月14日 2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柳州4月14日电 (韦崇结 周捍家 梁丽珍)广西柳州警方通报,4月13日下午,柳州市鹿寨县公安局将参广东佛山“2009•8•28抢劫金店案”的犯罪嫌疑人谢某称交给了广东佛山警方,至此,广东佛山“8•28”抢劫金银加工店案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全部归案。

  黄某和谢某均是广西鹿寨县人,2009年到广东省深圳市打工,两人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便密谋起“发财之道”,当年8月下旬,两人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密谋抢劫,之后多次来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祥兴金银加工店”附近踩点,期间准备了小汽车、摩托车、斧头等作案工具。同年8月27日,谢某和黄某感觉两人作案人手不够,便打电话给在广西鹿寨的老乡谢某某,让他从广西赶到深圳会合参与抢劫。

  当年8月28日下午2时许,谢某、黄某等三人头戴摩托车头盔、手上戴着白手套持斧头冲进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的“祥兴金银加工店”,先由谢某、谢某某二人用斧头砸烂店内的柜台玻璃,再由谢某某持斧头控制住店内的店主李某及其妻子,黄某、谢某二人将柜台内价值共33.2846万元的999千足金黄金项链21条及黄金手镯20个装进挎包抢走。得手后,谢某等三人随即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并将抢劫所得的部分金器卖出,共销赃得款23万元,所得财物三人平分。

  案发后,广东警方对此展开了侦查,分别于2009年9月10日及11日将黄某和谢某某抓获。2010年4月18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处黄某和谢某某有期徒刑14年。

  该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谢某系鹿寨县寨沙镇官庄村人,案发后仓皇逃跑,听到同伙被抓后,谢某更如惊弓之鸟,到处逃窜,一年多来,他先后跑到广东省的一些偏僻乡下,隐姓埋名,靠打“黑工”生活,在一个地方打工都不敢超过半年,不敢与人交往,也不敢回家。

  广东警方一直没有停止对谢某的追踪,并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在全国范围内上网通缉。鹿寨县公安局寨沙派出所民警掌握这一情况后,将追捕谢某列入该所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4月,寨沙派出所利用清明节返乡人员增多的战机,进一步加大对谢某的信息掌握和布控工作,4月7日,警方获悉谢某回家上山扫墓,迅速出击,但谢某已匆匆离家。民警通过走访调查,掌握了谢某已跑到鹿寨县城的行踪,于是警方一方面派出一组人员跟踪追击,一方面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敦促其投案自首。4月7日下午,谢某到鹿寨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谢某对2009年8月28日伙同黄某、谢某某在广东佛山抢劫金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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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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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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