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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因生活费少告父亲 称其"没尽到抚养义务"

2011年04月21日 10:19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个月300块,不够我平时生活开销的一半;你没尽到父亲应尽的抚养义务……”“除了300块,过年过节我还给你零花钱,平时给你买的鞋子都是几百块钱一双的;我还多次私下给你买学习资料,给你相应的学费;我怎么就没尽到父亲的责任……”近日,在合川区法院第一法庭里,一对父子因为抚育费对簿公堂,双方闹得很不愉快。不过,在法官的调解下,这对父子最终和好如初,儿子也撤回了告父亲的诉状。

  300元生活费不够 儿子告父

  今年3月上旬,年满17岁的在校大学生小兵(化名)走进合川区法院第一法庭。进门后,小兵找到法官说:“我要告我爸爸,喊他增加抚育费。”

  法庭立案后,在4月上旬安排了该案开庭,父子二人分别坐上了被告和原告席。

  法庭经过调查了解到,小兵的父母3年前离婚了。离婚后,小兵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父亲王海(化名)每月支付儿子小兵抚育费300元。小兵在法庭上说,现在物价上涨,上大学的费用较贵,母亲收入较低,爸爸给的300元,远远不够他平时生活开销的一半。他认为,爸爸没有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所以要求爸爸增加抚育费。

  听儿“诉苦” 父亲发怒

  个子瘦高的小兵在法庭上说得有板有眼。

  听了儿子的发言后,王海却显得很不高兴。

  他生气地说:“我与你妈离婚后,也重新组建了家庭。虽然现在我在外打工,但每个月还是按照离婚时的协议,足额支付了抚育费给你的。而且平时我多次私下给了你购买学习资料的费用,以及相应的学费,还给你添置几百元一件的衣服和鞋子。”

  王海还称,就拿今年春节来说,小兵在爷爷家过年,他还给了小兵过年钱以及部分学费。小兵怎么能说他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呢?

  “你给我买了衣服、鞋子,给了我钱,那你把证据拿出来噻?没有证据证明,那就表示没有给。”小兵如此回答父亲。

  王海顿时怒吼道:“我给你钱,莫非还喊你写个收条嗦?”王海认为,儿子应该实事求是,据实向法庭陈述。

  法官当“和事老” 父子和好

  王海的指责,让审案的屈法官感觉到,小兵隐瞒了什么内情。在调解中,屈法官终于了解到,王海确实私下给了小兵钱,只是小兵在法庭上当了回不诚实的孩子,没有如实说出来,这才激怒了王海。

  为让父子二人和好,屈法官决定当“和事老”,找了小兵,又找王海,从上午一直说到下午。直到要下班前,父子二人才终于说好:小兵撤诉,每月的抚养费还是300元;王海也同意私底下再给小兵一点零花钱。

  随后,父子二人在向法官道谢后,手挽着手离开了法庭。(重庆商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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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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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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