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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村干部涉嫌私卖耕地 卖地款去向不明(图)

2011年05月04日 08:48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海南儋州村干部涉嫌私卖耕地卖地款去向不明(图)
马口井村民说这就是他们村的小巷田,被村委会卖给福村村民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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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卖村民地 卖地款去向成疑

  儋州白马井镇马口井村委会干部私卖村民承包耕地 当地纪检已介入调查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村民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而在儋州市白马井镇马口井村委会,该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就私下将马口井村民小组村民的承包耕地和水田卖掉,而且不把卖地款发放给村民。当村民问该村委会干部时,得到的答复是“钱花掉了”,但这钱是怎么花掉的?花在什么地方上?村民们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现在我们只想追问,他们村委会有什么权力私自卖掉村民的承包耕地?”马口井村民们说。

  1 、村委会私下卖掉村民责任田

  儋州市白马井镇马口井村就在白马镇上,与白马井墟已连成一片。以前,该村与港南铺村及福村三个自然村组成一个村委会,在上世纪80年代初农村体制改革中,该村委会一分为二,即福村村委会及马口井村委会,其中马口井村委会下辖马口井村和港南铺村。在“分家”时,马口井村分得在福村村前的近百亩“小巷田”及“大利山”海滩涂地。之后,马口井村民小组将小巷田(亩数不详)发包给本村村民。在1998年12月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马口井村民小组又和该村村民签订了家庭承包耕地合同,颁发了《家庭承包耕地手册》。

  不过,由于小巷田离马口井村较远,加上该村村民多数以打渔为生,因此小巷田一直丢荒着。

  几年前,马口井村的村民听说有福村的村民在他们村小巷田里下了地基,准备盖房。经交涉得知,是马口井村委会将小巷田划分成宅基地,卖给了福村村民。“这是我们的责任田,村委会有什么权力把它卖掉?”感到问题严重的村民开始追查此事。

  经过追查,村民们得知,早在2000年8月开始,马口井村委会就开始卖地了,一直卖到2008年,历经叶鼎壮和郑寿亮两任村支部书记。

  据马口井村村民介绍,马口井村委会将他们村小巷田共规划成110套(两间一套,规格为16×8.5米)宅基地,到现在共卖了多少套不清楚。售价也不一样,比如,2000年每套宅基地售价为3800元,而2008年每套宅基地只卖3500元。“土地一般是越晚卖价格越高,哪有2008年的售价比2000年还低的道理?”马口井村村民郑先生说,“还有,有的宅基地每套只卖2000元,更为离谱的,一套只卖500元,很不符合常理!”

  有的村民更直言说,收据上写的卖地款不是真实的售价,另一部分卖地款并没有入帐,被村干部放进了个人腰包。

  4月27日,南国都市报记者跟随马口井村的村民来到位于福村村前的小巷田,发现有不少房子已盖起,有的已下了地基。“如果不是我们制止,很多房子早就盖起来了。”马口井村民小组副组长苏文圣说。

  苏文圣说,在村委会卖小巷田之前,既没有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同意,也没公布卖地款是多少,更没有发一分钱给村民,村民的责任田成了村委会的私下物品了。

  2、“黄金地皮”被村委会低价“抛售”

  白马井镇是儋州市重点开发建设的区域,特别是前两年在该镇成立滨海新区后,随着洋浦至白马井跨海大桥等重点项目动工,众多房地产企业入驻,该镇正掀起新一轮的开发热潮,因此白马井镇的地皮逐年上涨,特别是在镇中心地段的地皮可谓寸土寸金,目前已涨到几十万元一亩。

  而在2006年,马口井村委会竟以每亩1.3万元的“超低价”将马口井村位于白马井镇中心大道西侧的17亩“塘尾田”卖给当地一家公司,这让村民们心痛不已。

  据村民郑拔华介绍,小巷田因远离本村,村民无法耕作,所以丢荒,而塘尾田就在村旁,因此很多村民都用来种菜,以补家用。可是,村委会同样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及同意的情况下,偷偷将这片地卖给当地一家公司,直到2009年该家公司进场要施工时,村民才知道。村民提出异议后,村委会干部站出来说,这是政府征用的,你们同不同意都一样,给你们100元补偿。村民们十分愤怒。

  郑拔华说,村委会和该村村民小组的干部互相勾结,私下卖地的行为让村民十分愤懑,于是在2009年10月,全村村民重新选出了以郑寿福为组长的7名村民小组成员,代表村民追查村里土地被私卖及土地款去向问题。经过村民小组成员多次交涉,以“超低价”买下“塘尾田”的公司作出让步,给村里补了20万元,今年春节期间,又赞助1万元给村里搞节庆活动。

  村民小组副组长苏文圣说,在追查中,他们还发现他们村位于白马井中九路两旁的50多亩“运转站”耕地也被村委会当宅基地卖掉,但卖了多少套,得款多少钱,村民无从得知,目前已有个别买地者盖房,后经村民多次制止,其他欲盖房的买主同意停工,等待处理。

  “另外位于大利山的70多亩海滩涂地现在被人挖成虾塘养虾,这里面有没有承包费?又是谁收的?有关部门没有给一个明确的说法。”村民说。

  3、原村支书承认私下卖地属实

  原马口井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郑寿亮在去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前,适逢乡镇机构改革,乡镇七所八站撤销,新成立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农业服务中心。郑寿亮进入白马井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吃上了“皇粮”。

  对于马口井村村民反映村委会私卖小巷田一事。郑寿亮的解释是,由于小巷田丢荒,1995年在福禾田洋大整治时,又没有整治到小巷田,1999年福村做规划时,又将小巷田规划到住宅用地,这样一来,村里的耕田恐怕会被福村村民占用。于是在1999年,村委会就决定(当时叶鼎壮任村支书,郑寿亮任文书,叶鼎壮当村支书从1999年到2001年,郑寿亮从2001年接任村支书,一直当到2010年换届——记者注)将小巷田规划成宅基地卖给福村村民。在卖地之前,曾召开村民开会,不过由于男人大都出海打渔了,参加会议的都是一些妇女,到会的人都同意将小巷田卖掉。但没有110套这么多,至于每套售价不一样,都各有各的原因,卖地所得的钱都花在村里的公益事业上,比如修路、修水利等。

  对于村委会私下卖“塘尾田”一事,郑寿亮承认在卖地之前没有告知村民,亩数也不到10亩,但在卖地后,他们跟村民说了,如果同意就签名领钱,不同意可以不签名。

  对于中九路“运转站”耕地及“大利山”海滩涂地的问题,郑寿亮说,这两块地都是在1992年被征用了,钱也分给村民了。

  记者:国家法律有规定,农村承包地不得买卖,村委会怎么能卖掉村民的承包地?

  郑寿亮:主要是怕被福村村民占用,因此没有考虑这么多。

  记者:为什么不把钱发给村民?这可是村民的地。

  郑寿亮:村里需要用钱的地方多。

  记者:村民认为卖塘尾田的耕地才1.3万元一亩,价格太低。

  郑寿亮:在2006年这个价格不算低。

  记者:卖地款分给村民了吗?

  郑寿亮:分了,按60%比例发的。

  记者:40%的款项给了谁?

  郑寿亮:村委会提留。

  记者:村委会凭什么提留这么高的征地款?有什么规定?

  郑寿亮:好像村委会没有提留这么高。

  4、村民驳斥:村干部在说谎

  随后,南国都市报记者把郑寿亮所说的情况反馈给马口井村的村民,村民驳斥称,郑寿亮在说谎,为自己开脱责任。

  村民小组的成员称,村委会卖小巷田压根就没有开过会,如果开了,请村委会出示参会群众的签名来。而卖中心大道旁的塘尾田就是17亩,村委会就是按17亩共收了公司23万元的卖地款。至于在中九路两旁的“运转站”耕地一事,在1992年白马井开发建设时,是有81亩耕地被征用,钱也分给村民了,但现在村委会所卖的50多亩地并不在原来所征用的81亩地范围内,钱也没分给村民。由于这一片地皮是连在一起的,村委会故意混淆是非,把新卖的地说成是原来已被征用的地皮,从而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

  马口井村民小组的成员表示,村委会到底卖了村里多少亩土地,得款多少,村委会没有公布过,村民无从得知。为了维护村民的利益,他们曾多次将该村委会私卖村里耕地的违法行为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曾有部门派人下来调查过,但至今没有任何处理结果,而直接责任人原村支书郑寿亮非但没有得到处理,反而还得到重用,从一名违法卖地的村官,摇身一变成为一名“吃皇粮”的财拨人员,令人难以接受。

  5、当地纪检已介入调查

  据法律人士介绍,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不能用于非农建设。只有国家需要建设才能征用耕地,但也要经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后才能征用,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用于商业开发建设。

  今天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白马井镇纪委书记温学详。温学详说,纪检部门对马口井村民的举报很重视,已介入调查,由于村民反映的问题时间过久,很多情况要一一调查核实,一旦查实村干部有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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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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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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