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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疑遭50岁公交色狼性骚扰 缺乏证据遇尴尬

2011年05月04日 11:1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公交车上遇色狼怎么办?骂他,小心对方反咬你是神经病;打他,柔弱的女性一般都不是色狼的对手。

  昨日,一名30多岁的女乘客便遭遇了这种尴尬,认为受到“性骚扰”的她反被对方说成“自作多情”;拨打110报警,却因缺证据而不了了之……

  报警:有人揩我的油

  上午9点过,401路公交车上挤满了乘客,车行至洞子口附近时,一名30多岁的女乘客突然对着身边50来岁的中年男乘客大吼:“你蹭来蹭去干啥子?”男子不甘示弱,开始“反击”,两人越吵越凶,公交车司机只好把车停到路边。女乘客坚持认为自己受到了性骚扰,并拨打了110。一车乘客被滞留在路上,等待警察到来。几分钟后,沙河源派出所民警赶到。

  女乘客说,她挤到车厢后部站定后感到有东西在摩擦她的后背,转身一看,一只大手垂在她的身后,一名中年男子站在后面假装站不稳,老是蹭来蹭去,“我一直保持敌进我退的姿势,实在忍无可忍,就报警了。”

  当然,被指为“色狼”的男乘客矢口否认:“我绝对是无意的,她简直就是‘自作多情’。”

  尴尬:缺证据不了了之

  随后,民警又询问了车上的其他几位女乘客,她们均表示,没有发现有人故意“揩油”。

  由于没有证据,双方各执一词,这件事最后也只有不了了之了。

  事后,车上一位姓李的女士说,有一次她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况,当她鼓足勇气指责对方,对方竟然让她照照镜子去,说不会对这种女人感兴趣。“当时很尴尬,大家都像看热闹似的望着我,从那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我就只有自己下车再换车了。”李女士问,到底有没有办法惩治“色狼”呢?

  支招:报警前记得取证

  沙河源派出所民警支招,如果乘客在公交车上遇到性骚扰,千万不要难为情,应勇敢地站出来警告对方,然后报警处理。在报警之前,一定要先对性骚扰者的行为取证,比如录音、拍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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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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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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