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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姆劳累过度做家务受伤 经调解雇主赔偿

2011年05月10日 13:50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初,王华到南宁某家政公司,想找一个保姆。经过家政公司介绍,小春开始到王华家做保姆。但是家政公司和小春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春到了王华家后,王华也没和小春签一份书面用工协议。

  一次做家务的时候,小春因为劳累过度,在王华家里的卫生间摔倒,导致受伤。小春为治愈伤病,花费了一笔钱,而且整个治疗期间,误工6个月。

  小春在南宁没有什么认识的人,她想到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今年5月,小春到青秀区法院和广西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的便民服务岗进行咨询。

  工作人员从小春口中,了解到她到家政公司后的经历。小春说,因为家境贫困,这笔经济补偿对她非常重要。从2006年开始,家政公司就为她介绍了多份工作,并未从中收取任何利益。在她和家政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证明她和家政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较困难。因此小春的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她只能从王华处获得赔偿。

  为解决小春的问题,法律援助岗值班人员向小春提出了两个方案,第一种是通过调解的方法,使小春与王华达成和解,由王华给予小春一定的经济补偿。第二种是收集证据证明王华有过错,小春在劳务中的受伤和王华有因果关系,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损害赔偿。由于小春举证比较困难,她接受了调解的方案。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王华。

  5月4日,在工作人员劝说下,小春和王华达成和解,王华愿意给予小春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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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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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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