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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团伙成立“纪委”监督帮规实施

2011年05月11日 07:2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以家族成员、亲戚关系人员和亲信为骨干成员,以建立多家合法公司为掩护,聚敛巨额资产,仅通过违法手段盗窃的财物就高达780万元——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谢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谢伟、谢凯、周涛、种月平等14人被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诈骗罪,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印章罪,抽逃出资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

  强迫交易案掀开“冰山一角”

  一起强迫交易案,掀开了谢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冰山一角”。

  2009年10月,谢伟以谢红侠的名义收购“淮北市神鹏运输有限公司”。为垄断对淮北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淮北绿原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运输业务,谢伟亲自安排团伙成员赵宇等人,先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威胁、排挤外地运输客户。见效果不明显,谢伟又于2009年11月30日指使魏国海(刑拘在逃)、张学峰、张强等带多名手下,驾驶黑色桑塔纳车封堵绿原化工有限公司的大门,时间长达十余天之久。

  2009年12月17日,南京市铁达贸易有限公司客户魏某某、崔某某驾驶货车来到绿原化工有限公司运输时,被谢伟团伙成员魏国海等人堵截。魏国海等人持螺纹钢、大扳手等凶器,殴打受害人魏某某、崔某某,并将车辆挡风玻璃砸碎。经法医鉴定,受害人魏某某被殴打致轻伤。

  盗取原煤打下“经济基础”

  此起强迫交易案发生后,警方开始了对谢伟团伙的调查。

  调查发现,谢伟自2005年1月成立“安徽省丰豪物资有限公司”后,开始经营煤炭销售等业务。

  为扩大经营,谢伟又于2006年7月以谢红萍、朱红侠、种月平的名义成立“淮北市子任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为谢伟掌控。

  其间,子任运输公司在蚌埠、淮北、宿州等地区的重要电力企业和厂矿企业大肆进行盗窃煤炭、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活动,逐渐增强了经济实力。调查显示,仅盗取企业的原煤就达18000余吨,通过销赃获取赃款780余万元。这些资金为该团伙打下了雄厚的经济基础。

  帮规戒律“严明”设有“纪委”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谢伟团伙主要以家族成员、亲戚关系人员和亲信为骨干成员,同时网罗社会闲杂人员、两劳回归人员参与。该团伙具有人员较多、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结构明确、分工细致的组织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谢伟团伙还建立了“保密制度”、“管理制度”、“纪律规定”、“奖惩条例”等各种帮规戒律。谢伟在公司的职工大会上曾公开宣布:公司与外界发生冲突要一致对外,要一起上,逃跑的罚款;同时规定员工要绝对服从主管人员的命令;不准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等等。

  谢伟在骨干成员会议上规定,任何事情,以钱为目的;在寻求“保护伞”上规定,要尽量避免请人吃饭、洗澡及唱歌,最好是直接给钱。

  为了保证以上种种帮规戒律的实施,该团伙专门组建了以组织骨干种月平、谢凯、周涛为成员的纪律委员会,监督各类帮规戒律的执行。

  奖励和罚款成为该团伙实施帮规戒律的主要手段。在盗窃犯罪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暴力犯罪中的主要“干将”——谢凯、周涛、魏国海、李自力、谢红强、张学峰等,均被提拔任用。在全体员工会议上,谢伟对多次实施暴力犯罪的陈涛以“团结车队,责任心强”点名表扬。

  在“一切为了钱”的理念之下,谢伟指挥、领导、组织团伙成员通过非法手段敛取大量钱财。

  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谢伟利用伪造的“怀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靠山中队”、“怀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城关中队”、“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专用章”、“蚌埠市公安局大庆派出所”等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公章多枚,出具虚构的车辆事故证明,进行保险理赔14起,诈骗保险公司136821元,诈骗所得赃款均打入谢伟个人账户。本报记者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吕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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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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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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