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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入狱后兄弟们“消失” 感叹以前混社会有多傻

2011年05月12日 11:32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入狱后,“兄弟”们没人看过我

  小峰这才明白,以前混社会,讲“江湖义气”有多傻,他懂事了,认真改造,获得了减刑

  换上父亲才从街上买来的新衣、新裤、新鞋,昨日(11日)上午,小峰以一副崭新的面目跨出狱区大门。抬头看看外面的天气,再环顾一下四周,他深呼吸一口气,慎重地向前踏出了一步。

  父亲和叔叔跟在他身后,一脸轻松。前方一百米处,就是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简称未管所)的大门,在管教民警带领下,他们迫不急待地快步走到大门处,办理手续。小峰只需要再跨出大门一步,他将告别身后这个服刑一年零11个月的地方,恢复自由身了。

  少年捅伤人入狱

  小峰是一名90后,小学毕业后,就没有再进入学校,整日在外与一些社会闲杂人混在一起。染上了社会恶习,整日想的是义气当先,混社会,动不动就与人打架。

  2009年5月23日晚10时许,小峰和叶某、冉某、陈某4人在沙坪坝区区府广场玩耍时,刘某同代某、廖某也在此玩耍。因叶某给小峰说刘某在嘲笑他们,小峰即与刘某发生争执,小峰回家拿了一把刀,又叫来几人返回广场。小峰将刘某喊到一边,持刀将刘某刺伤,并与叶某等人一起殴打刘某。

  刘某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右下腹刀刺伤、闭合性胸部损伤、失血性休克、脑震荡。经法医鉴定,刘某被损伤程度为重伤。随后小峰被捉获。

  同年的11月19日,小峰被沙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09年6月12日至2011年6月11日止。同年,小峰被送未管所服刑改造。

  “兄弟”们没人来信

  在服刑期间,小峰参加了狱内的学习,他也意识到,在服刑期间,只有家人的关心问候,而先前那帮重义气的兄弟伙,没有一个人前来看过他,也没有一个人写来书信鼓励他。

  小峰终于认识到,以前自己真傻,江湖义气为先。正如他昨日在减刑听证庭审上说的一样:“那时真不懂事,年少叛逆,家里人说什么,我都反起干,从来听不进他们的话,直到入狱后,回想起来才知道,他们才是真的对我好。以前的那帮‘兄弟’早就把我忘了。”

  小峰懂事多了,在狱中服刑期间,认罪服法,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并且认真参加学习。在服刑改造期间曾获记功1次的行政奖励。

  爸爸给他买来新衣服

  鉴于小峰确有悔改表现,4月8日,未管所向市一中院提起服刑人员小峰减刑1个月的建议。

  昨日,市一中院在未管所举行了小峰减刑的庭审,以听证会的方式进行,参会的有一中院审监庭法官、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官以及未管所管教民警。同时,还有包括小峰管教民警在内的3位证人出庭为小峰作证。

  在短暂休庭后,合议庭进行了合议,一致认为小峰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作出让小峰减刑一个月,提前出狱的决定。庭审过程中,小峰的父亲一直未在场,只有他的叔叔一人前来。

  庭后,小峰的叔叔告诉重庆晨报记者,小峰的爸爸专程到附近的街上,为小峰购买新衣、新裤、新鞋,他要让小峰以一个全新的面貌走出未管所,从此洗心革面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当务之急是“出去后为小峰找个正当工作,让小峰,让这个家庭一切回归正轨”。(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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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刑庭审进行听证

  确保公正

  昨日,据市一中院介绍,一直以来,减刑假释案件由刑事审判庭依法办理。今年4月1日起,市高院决定将减刑假释案件交由审监庭审理。

  申请减刑有严格的程序,按照“立审分离”原则,减刑、假释案件由立案庭立案后,移送审监庭,审监庭由内勤签收,根据庭长确定的分案原则及承办人的案件数量,随机分案给承办人,各承办人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审理工作。

  从今年4月1日开始,市一中院共收减刑案件211件,对减刑案件听证7件。现已办结减刑案件39件,全部在一个月内办结。对减刑案件,一律采取听证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广泛接受各方对减刑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减刑案件审理的公开、公正。(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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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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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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