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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四千亿公路罚款助推“执法经济”

2011年05月16日 13:36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上世纪90年代,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极大增加了物流成本,还造成民怨沸腾。因此,从1994年起,国家开始对公路三乱不断进行治理,但治理17年之后,公路三乱仍然非常严重,全国每年的公路罚款可能高达4000亿元。(5月12日《新京报》)。

  现实执法生态中,有的地方“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顾中央与多部委禁令,给执法人员暗下罚款指标,政府与执法人员权力分肥,把公路当成“提款机”。为了完成罚款任务,有的地方热衷隐蔽执法,甚至雇佣职业拍客抓罚款;有的交警在高速公路设置路障拦车罚款;有的路政人员养鱼执法、钓鱼执法,对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有的交警罚款不开票可以打折,然后中饱私囊。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增加了司机经济负担,推高了物流成本,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压力,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形象。去年10月,人民日报曾直言乱收费、乱罚款蚕食发展成果。4000亿公路罚款实际上拷问着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的诚意与效率。

  我们可以谴责下达罚款指标的政府部门,也可以批评深谙罚款之道的执法人员。但我们指望他们学会权力谦卑,主动放弃罚款经济利益蛋糕,并不现实。既然司机怨声载道,媒体不断曝光,有关部门不能作壁上观,而应该及时介入干预,割掉执法经济毒瘤。

  毒瘤怎样割?依我看,关键要健全公路三乱的治理机制。不能让执法人员想收就收、想罚就罚。第一,坚决杜绝下达罚款指标的错误做法,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斩断执法经济链条,严格执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规定,让执法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福利与罚款数额脱钩,与交通服务质量、社会评价挂钩;第二,政府财政给执法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消除执法人员对执法经济的依赖心理,减少其创收压力,遏制其创收冲动;第三,加强权力监督、压缩权力空间,严肃公路三乱制造者的法律、纪律责任,用法律制度的力量端正执法者的权力观、利益观。

  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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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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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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