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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贼光天化日抢夺女士金项链 作案36起落网

2011年05月17日 16:3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12日,随着销赃犯罪嫌疑人落网,济南市区前一段时间发生的“飞车”抢夺女士金项链系列案件终于告破。经天桥警方审查,作案者光天化日之下抢走行人金项链迅速逃离,自2010年11月份以来,作案36起,涉案价值十余万元。

  飞车贼太猖獗,一天作案3起

  “公安,我要报警!”“110,我的金项链被抢了!”……今年3月的一天,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接连接到了3起报警,受害人都是被飞车贼抢夺金项链。

  犯罪团伙的嚣张引起了天桥公安民警的重视,民警们梳理之前的案件发现,自从2010年11月份以来,类似的飞车抢夺金项链案已发生多起。天桥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了刑警大队便衣侦查中队和堤口路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

  “经过详细询问受害人及串并案件分析,民警发现这几起案件有很多相同点。”16日,作为专案组负责人,天桥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便衣侦查中队中队长侯文强说,专案组据此判断,系列抢夺金项链案件系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

  据侯文强介绍,这几起案件都是由两名男性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红色踏板摩托车作案,并且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特征: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戴墨镜,穿深灰色外套,上臂处有白色反光条;坐在后面的男子不戴头盔,穿棕色外套。

  “红色踏板摩托”锁定嫌疑人

  专案组判断,嫌疑人肯定还会再次作案,于是部署便衣民警在易发案时间和地点进行巡逻守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4月11日上午10时许,正在水屯路附近巡逻的便衣民警突然发现体貌特征与犯罪嫌疑人十分相似的两名男子驾驶着一辆红色踏板摩托车出现在视野中。

  “红色踏板,体貌特征也相似……”经过跟踪观察,巡逻民警初步确定,二人正是数月以来苦苦寻找的嫌疑人。

  巡逻民警一边密切跟踪,时刻关注着嫌疑人的一举一动,一边将情况向专案组进行了汇报。随即,专案组赶紧调集警力前往支援。

  眼看着嫌疑人驾车行驶至水屯路中段时突然停下车,巡逻民警有点急了,“这可是实施抓捕的绝佳时机!”正在巡逻民警着急时,支援民警也恰好赶到了,双方果断出击,合力将两名男子抓获。

  经过审查及受害人辨认,专案组确定其中一名涉案嫌疑人朱某(男,1990年7月出生,哈尔滨人)正是抢夺金项链犯罪团伙的成员。经审查,朱某如实供述了其伙同张某海(男,1985年7月出生,济阳县人)驾驶摩托车抢夺金项链的犯罪事实。

  疑犯同伙与女友约会时被抓

  然而,就在朱某落网后,张某海却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不知去向。“难道听到了风声?”民警继续积极调查走访。

  5月11日下午,民警得到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张某海将要与其女友见面。好时机!侯文强与堤口路派出所副所长宋强立即带领民警身着便衣对张某海的女友进行跟踪。

  11日晚11时许,张某海在历城区七里堡附近如约与女友见面时,民警如神兵天降一般将张某海抓获。经审查,张某海和朱某对其结伙自2010年11月以来在济南市区飞车抢夺金项链,作案36起、案值十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之后,民警根据张某海交代,于5月12日清晨将销赃犯罪嫌疑人朱某生(男,1969年5月出生,江西省丰城市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很狡猾,为了转移警方注意力,有时候也会骑一辆黑色踏板车。”侯文强说,至此,天桥警方成功摧毁了这个抢夺金项链犯罪团伙。

  目前,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请受害人尽快来报案

  天桥警方特别提醒其他有相同遭遇的被抢受害人,可继续与天桥公安分局堤口路派出所副所长宋强联系,宋副所长联系电话为13395319639。

  同时,警方也特别提醒,夏天到了,因为穿着衣物较少,市民佩戴的项链等首饰外露,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抢夺的首选,建议市民增强防范心,路上行走时多注意周围环境。案发后,无论损失大小,都要尽快报案,给警方侦查提供线索和证据。记者 崔岩 通讯员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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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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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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