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武汉钉子户赴京自首续:一审获刑4年判赔19万元

2011年05月20日 03:1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武汉方面获知,去年11月进京“自首”的武汉被拆迁户童贻鸿,日前被武汉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刑4年,判赔19万余元。

  担心被强拆 砸伤人后自首

  武汉洪山区居民童贻鸿,因不同意房屋拆迁方案,拒绝搬迁。去年11月18日,童贻鸿在自家楼顶守护房子时,看到一群人和机械“冲向房子”,因担心房子被强拆,就从楼顶丢砖头,致一人被砸伤。伤人后的童贻鸿赶到北京,于同年11月20日到北京市公安局双井派出所“自首”。

  法院近日判其4年

  记者刚刚获取的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11月18日下午3点,童贻鸿在自家楼顶,看到武汉峰惠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该房附近施工,童以为是前来强拆其房的,为了吓唬走人,童从楼顶扔下多块水泥砖块和自制燃烧瓶,砸伤罗广(又名罗梅)头部。经法医鉴定,属重伤。

  法院认定,2010年11月9日,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武汉峰惠土石方公司,签订深基坑土石方开挖专项施工合同。事发时,峰惠公司熊宗勇等人到场平整土方,清运杂物。童贻鸿扔砖块,砸伤罗广。

  今年5月17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王才亮的“正当防卫”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熊宗勇等人按合同要求到场施工,不是强拆,施工机械没有接触到童家房屋,童不构成正当防卫。

  律师称伤者等人来强拆

  昨日,童贻鸿辩护律师王才亮表示,童家房屋四周土地已拆迁平整完毕,无需再平整。童家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其房屋四周铁丝网围墙当日被上述人扯开。警方调查认定,这群人当天携带的是被称为“啄木鸟”的破碎机。据此,王才亮认为,峰惠公司实际是前往强拆的。(记者杨万国)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吴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