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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查处首例营运车酒驾:大客司机因"隔夜酒"被拘

2011年05月20日 15:33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1日起,醉驾入刑,同时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司机也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拘留15天、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证。近日,山东某客运集团的长途客运司机孙某某就因为一场“隔夜酒”,被查出酒驾,不仅被拘留,丢了饭碗,而且五年内不能再通过开车来养家糊口。据了解,这也是我省饮酒驾驶营运车被拘第一人。

  5月4日早上7点50分左右,跑梁山至济南客运线的司机孙某某拉着近20名客人从梁山到了经十西路。在槐荫交警大队民警对客运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孙某某身上有些许酒味,经检测孙某某的呼吸检测值为48MG/100ML,为酒后驾驶。这样的结果让孙某某感到吃惊,因为他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但没想到这场“隔夜酒”不仅让他被拘留了15天,还因此丢了饭碗。

  5月18日,记者在槐荫交警大队见到了孙某某,在他的脸上,记者看到的是无奈和后悔,“我1995年就开始通过开车养家糊口,刚开始开的是货车,现在开的是大客,我知道酒后坚决不能碰车,我也从来没有酒后开过车,这一次,我真是没想到,隔夜酒也能查出来。所以我提醒跟我一样的司机朋友,不仅不能酒后驾车,就是隔夜酒也要慎重了!”

  孙某某告诉记者,“五一”放假三天,因为客流很大,他们的工作量也翻了一番,“平时都是一天从梁山到济南一个来回,从5月1日到3日,这三天每天跑两个来回,真的是很累。5月3日晚上回到家,就想解解乏,10点多开始喝了点酒,实话实说,我喝了一杯白酒,也就3两,喝到11点钟就睡觉了,因为第二天还要早起跑车。”

  5月4日凌晨4点多,孙某某就起床了,因为早起也没有吃饭,“但我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拉着不到20个客人从梁山到了济南。结果就被查住了。”说到这里,这位38岁的男子有些伤心:“5年不能开车了,全家就靠我开车赚钱,孩子要上学、还要供房贷。关键是我老母亲还刚刚因为冠心病住院了,家里就我一个儿子,不能照顾她,还得在这里被拘留15天,我真是太后悔了……”(记者 朱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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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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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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