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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身份证遭冒用 与男友办登记时被告知已婚5年

2011年05月23日 09:46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女子身份证遭冒用与男友办登记时被告知已婚5年
婚期临近,“已婚”未解决,小陈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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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称,没去过晋江,却被告知在那登记结过婚;来回奔波于龙岩、诏安、晋江三地,事情仍未解决,而婚期临近。

  3月订婚、4月领证、7月结婚,漳州诏安姑娘小陈正按照计划,一步步迈向婚姻的殿堂。然而,上天却跟这对新人开了一个玩笑——小陈跟未婚夫、龙岩人小詹去龙岩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电脑上小陈的个人信息显示,小陈5年前在晋江已跟人登记结婚。

  一下子,两个对婚姻满怀憧憬的人跌入失望的谷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陈坚称自己以前从未去过晋江,身份证也未丢失过,小詹也力挺未婚妻,陪着小陈奔波于龙岩、诏安、晋江三地。经过核实,他们自己确定,在晋江与人结婚的并不是小陈,但截至昨日,他们仍没有得到民政、公安部门一个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法。眼看结婚的日子一天天近了,小陈和小詹的心越来越急。

  郁闷 欢喜办结婚证 却被告知“已婚”

  小陈和小詹于2008年底相爱,经过3年多的爱情跋涉后,今年4月,他们决定携手迈入婚姻殿堂,将于7月4日完婚。4月19日上午,小陈跟着小詹来到龙岩市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登记。

  在拍完结婚照准备办结婚证时,小陈碰到麻烦了。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刷过小陈的身份证,核对个人信息时发现,2006年6月30日,小陈与一个29岁的晋江男子洪某结过婚,登记地点在晋江英林镇,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出生年月日,与小陈的一模一样。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小陈在民政部门网络系统里已登记结婚,他们无法为她办理结婚证,否则视为重婚。

  蹊跷 自称没去过晋江 怎会跟陌生人结婚

  小陈很纳闷,以前用身份证办医保、社保,都没有出现异常,这次怎么会这样?

  “真是非常郁闷,我都满心欢喜准备要结婚了,现在突然说我已经跟别人结过婚,真是冤枉!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晋江,怎么会跟一个陌生人登记结婚了。”小陈和小詹都很郁闷,领不了结婚证就结不了婚,办不了准生证,这要怎么跟亲戚朋友解释?

  龙岩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小陈,最好回诏安公安局查查,究竟是怎么回事?4月20日,小陈在小詹的陪同下回到诏安老家,找到当地派出所核实,发现自己的身份证没有问题。“身份证号、相片都是我本人,没有跟别人有重复的,最后他们还打了一张证明给我们,让我们去晋江民政局看看,是否是那边弄错了。”小陈说,当时就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被别人盗用。

  发现 结婚照上非本人 签名笔迹也不一样

  当天,小陈和小詹立即赶到晋江,找到晋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拿出小陈2006年“结婚”时的原始登记档案查看。“除了身份证、结婚照上的照片不是我本人外,所有的个人信息跟我一模一样。”小陈说,工作人员让她写自己的名字,和2006年登记结婚的签名核对笔迹,发现也不一样。

  小陈说,晋江民政局工作人员拿出2006年的结婚照时,她就觉得有点眼熟,那个以她名义跟人结婚的女子,有点像她的堂妹,她跑回诏安一查,发现两个堂姐妹均是嫁给诏安当地人,从未有过与晋江人通婚的历史,自然不可能是照片中的新娘子。

  “我可以肯定,我们看到的结婚照上那个女人,不是我未婚妻,完全是两个模样,但其他的信息都是一样的。”小詹说,他完全相信自己的未婚妻,尽管承担着极大的压力,他还是力挺小陈找到原因,还自己一个清白,让他们可以早日完婚。

  难题 事情还没解决 新人“等不起”

  “还好我未婚夫相信我,他要是不相信我,我们指不定就要分手了,那就闹大了。”眼看着结婚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可领结婚证的日子却遥遥无期,小陈说,现在的日子只能用煎熬来形容,“我们7月4日就要结婚,如果在这个期限内还不处理,那我们怎么办?父母、朋友都很担心!这种事情又不是什么好事情,怎么会发生在我们身上,真的很糟糕”。

  “我爸爸高高兴兴要娶个儿媳妇,突然听到这个,老人会怎么想,天天打电话,问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1个多月来,小詹也感到自己的压力空前巨大,“我们实在是等不起”。

  后来,晋江民政局工作人员建议,小陈回原籍报案,但在诏安当地派出所报案做完笔录后,诏安警方又建议小陈到晋江事发地派出所报案,“他说毕竟我当时的‘登记结婚’地是晋江”。最后,小陈和小詹又向晋江警方报案,但1个多月过去了,晋江警方只回复一次,“晋江的派出所说,那个用我身份登记结婚的女人,在登记后的第二天就跑了”。之后,小陈和小詹没有收到过半点信息,奔波了1个多月,只是想拥有一个“完整”的婚姻,但现实却让这对新人举步维艰。

  记者从诏安警方获悉,由于当事人是在晋江“登记结婚”的,案发地在晋江,他们无法立案调查,但曾发函给晋江警方,建议当地警方立案调查,他们也跟晋江警方核实过,当年登记结婚的人,的确在登记后的第二天跑了。

  律师 建议当事人提请行政诉讼

  福建省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文都称,针对小陈碰到的事情,晋江警方应该及时立案侦查,同时将调查结果告之晋江民政部门,如果确实是有人冒用小陈的个人信息与他人结婚,民政部门应该及时撤销错误核发的结婚证,这样小陈和小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领证。

  “不论是龙岩、晋江民政局,还是公安部门,当事人有质疑,部门完全有责任去调查,不能让我们小老百姓到处去调查。”吴律师建议小陈,可以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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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陈2006年“被结婚”的照片并不是她本人

  早报讯(林泽贵 文/图)结婚证照片不是她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都是她的受害人已向晋江、诏安两地警方反映此事,警方正着手调查

  跟未婚夫到民政局去登记结婚,结果身份信息一输入,电脑显示,2006年她在泉州晋江登记结婚了!漳州诏安未婚女小陈近日碰上这样一件郁闷事,她说虽然没有引起未婚夫及准公婆的误会,但问题是她现在根本无法跟男友结婚。

  目前,小陈已向诏安、晋江两地警方反映此事。记者昨天了解到,晋江警方正着手调查此事。

  跟男友办登记

  发现“被已婚”

  昨天下午,记者在漳州市区见到小陈,经营一家油漆店的她坐在沙发上,看上去一脸疲惫。

  “都是‘被结婚’把我弄成这样的。”小陈说,她是诏安南诏人,今年27岁。今年3月30日,小陈订婚了,她和未婚夫恋爱2年多,双方父母一直想早点抱孙子,两人便决定早点结婚。

  4月份,小陈跟未婚夫詹先生特地从漳州赶回龙岩新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当工作人员输入她的身份信息后,电脑系统显示,早在2006年6月30日,她就在晋江英林镇跟另外一名男子登记结婚了。

  “我当场就懵了,都不知道怎么跟身边的未婚夫解释!”小陈说,电脑系统显示,女方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虽然跟她的完全一样,但结婚照的头像却是另一个女人。

  小陈说,民政局工作人员说可能是身份证重号了,让她回户籍地诏安找派出所帮忙查询一下。结果,派出所给出的户籍证明显示,她的身份信息没有任何问题。

  从没到过晋江

  两地警方正调查

  4月21日和4月22日,小陈分别向诏安南诏、晋江英林两地派出所反映此事,并通过晋江当地民政部门调取了2006年“她”的结婚档案。

  昨天,记者从小陈提供的一份材料看到,2006年6月30日,“小陈”与晋江英林镇陈山村一名姓洪的34岁男子“被登记结婚”,婚姻证件字号为“闽晋政民结10604186”。不过,照片上显示的女方头像不是小陈本人。

  小陈说,她从来没有丢失过身份证,也没有到过晋江英林镇,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信息为何会被冒用。

  小陈的朋友说,目前小陈很尴尬,不但无法跟未婚夫登记结婚,事情要是传出去,可能还会有人误解她生活作风有问题。

  小陈说,自己向诏安和晋江两地派出所反映一个月了,目前事情没有任何进展,“诏安这边的派出所说晋江方面已经立案了”。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晋江英林派出所,值班人员说今天再帮忙查查看,“我们会尽力帮忙解决”。

  律师说法

  可申请撤销“登记”

  对于小陈的遭遇,漳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晓明认为,从目前派出所提供的户籍证明来看,2006年“小陈”的登记结婚因为主体身份的虚假当然无效,小陈可以向晋江当地民政部门要求对此认定无效,并撤销当时的“登记”。职能部门监管失察的后果,不应让无过错的公民来承担。

  曾律师说,如果民政部门不主动撤销,并以此来作为拒绝或者暂缓为小陈二人登记的理由,从而损害想结婚的小陈的合法申请,小陈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以行政不作为要求法院判令民政部门给予依法婚姻登记。至于该事件背后的渎职人员,纪检部门应给予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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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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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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