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山西沁水国土局干部开奔驰撞人致死 涉嫌酒驾

2011年06月10日 13:05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月1日下午2时,(山西)沁水县端氏镇梁山村村民冯刘刚骑摩托车前往打工地,当行驶到距离打工地点只有百米之遥时,被身后疾驰而来的奔驰轿车当场撞亡。这起事故的肇事者为沁水县国土局的一名干部,涉嫌酒驾。

  连日来,百度晋城吧、沁水吧接连出现“沁水一个副科级国土资源干部酒后驾驶用地单位豪华宝马撞死一位老人”的帖子,在当地炒得沸沸扬扬。

  6月8日,记者赶赴沁水进行调查。经了解,事故发生在省道331(坪曲)线沁水县端氏镇梁山村路段。事故虽已发生7天,但现场仍能看到遗留的一大摊血迹。住在附近的梁某回忆说,事故发生在6月1日下午2时许。当时他的妻子听见外面“咚”的一声巨响,“跑出来一看,原来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梁某称,冯刘刚家在村里的旧址处,距离公路约有两公里。现在梁山村村民都在靠近公路边的地方修建了新房。事发当天,冯刘刚骑摩托车从家里出来,自东向西紧靠公路右边行驶,到了距离打工的地点约100米的地方,正准备向右拐下公路时,突然被身后驶来的一辆黑色轿车撞飞,倒在前方十多米处。

  住在附近的老梁跑到现场后,只见冯刘刚“俯卧在路边已经断了气,脑袋直往外淌血。摩托车摔翻在死者身后约4米处,车胎已经爆裂。一辆黑色高级轿车停在死者前方约5米处,引擎盖凹了下去,车前方挂着死者摩托车上的一根刹车线及一条从死者上衣挂扯下来的两尺来长的布条。”

  让老梁奇怪的是,现场居然连“一点刹车印都没有”。据居住在事故现场的其他村民证实,事故发生后,他们并未见到肇事司机,只是事后听说“是县土地局一个干部,喝酒后开着一位老板的奔驰车”,而非网上所说的宝马轿车。

  提起丈夫的惨死,冯刘刚的妻子梁麦琴欲哭无泪,丈夫遇难已过了“头七”,肇事方没有一个人到家里前来看望,丈夫的尸体至今仍存放在位于端氏镇的沁水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太平间。

  冯刘刚家里共有4口人,姑娘已经出嫁,尚未成家的儿子在北京武警某部服役。梁麦琴说,丈夫死后,儿子从部队请了7天假回来给父亲料理丧事。由于假期已满,儿子将归队……

  端氏镇所在地为端氏村,而梁山村位于端氏村的西北方向,两村相邻。据端氏村一些村民证实,肇事司机是沁水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郭某。“事发当天中午,肇事的奔驰车就停在端氏村郭某岳父家的大门口。”

  随后,记者在距事故现场约3公里的沁水县交警大队端氏中队院内,见到了停放的一辆北京牌照的黑色奔驰轿车。经向一位身着警服的男子证实,这辆车正是“6·1”事故中的肇事车。

  当天下午,沁水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证实,“6·1”事故中的肇事者确实是沁水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郭某,涉嫌饮酒驾车,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由于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事故发生当天,对郭某酒精检验的具体情况以及其驾驶的奔驰轿车为何人所有等相关情况,这位负责人未予回应。(记者 李吉毅)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肖媛媛】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