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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制定十大自律公约 称千余米街道仅需一名城管

2011年06月14日 13:54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城市管理难,治理过了又乱,乱了再管。如何调动商户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今年3月底,许昌市城管部门与市区毓秀路所有沿街门店联合实行自我管理,携手共建“文明示范一条街”,还制定了“不店外经营,不占道经营”、“诚信为本,不售伪劣商品及过期食品、饮品”等十大公约。如今,在许昌市毓秀路长达1200米的街道上只需要一名城管队员就行了。

  ●沿街门店 联合制定自我管理十大公约

  许昌市毓秀路原是许昌市区城市管理的重点区域,1200米长的街道上,两边门店、企事业单位林立,存在店外经营、脏乱差等问题。

  今年3月21日,为了配合许昌市开展的文明创建工作,许昌市毓秀路所有沿街门店决定联合起来实行自我管理,在许昌市老干部城市管理督导,市城管局以及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毓秀路沿街门店联合制定出了自我管理十大公约。

  公约内容包括:一、悬证经营,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二、诚信为本,不售假冒商品及过期食品、饮品;三、不店外经营,不占道经营;四、门前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不堆放杂物,不私设广告,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在门前晾晒衣物;五、保持店内外卫生,商品摆放整齐,店内无垃圾,无蚊、蝇、鼠迹;六、爱护门前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七、维护好门前秩序,不允许乱停乱放各种车辆,不开展未经审批的各种活动;八、在联户自我管理活动中,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互相尊重,自觉守法,构建和谐环境;九、诚恳听取自治小组和联户自我管理小组的宣传意见,对于查出的问题及时改正,争当执行十大公约模范商户;十、积极提出搞好联户自我管理合理化建议。

  ●签下责任状 携手共建“文明示范一条街”

  为了让每一位商户明确自己的职责,在日常经营中做到合法经营、文明经营,许昌市城管局城管监察支队一大队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为商户制定了创建“文明示范一条街”责任状。

  内容包括诚信经营,不售伪劣产品;保持好店内外卫生,爱护门前公共设施;商户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自觉守法等。

  许昌市城管局城管监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田建军说,创建“文明示范一条街”是城市管理的一次尝试,增强了广大商户的文明意识。为了让毓秀路“文明示范一条街”搞出成效,下一步,城管部门将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和社区负责人、老干部督导团开展检查活动,评出文明示范户。

  ●6名小组长每天检查 开展文明自治

  据了解,毓秀路的商户自治很有章法:一条路上的207家商户被分成6个小组,每个小组推选一名小组长负责日常工作。6名小组长还有一名大组长,负责整体协调工作。

  梁根胜是大组长。东方今报记者跟着他转了一圈儿,还真发现了一些问题。沿街商户在店外晒衣服、把拖把随手放在空调架上等行为,大家都见怪不怪了。在毓秀路,这些行为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

  “老哥,把衣服挂到屋里,别放外面了。”梁根胜边说边帮商户收衣服。梁根胜说,这两个多月的时间,他比以前忙碌多了,不光要管好自己的门店,还要帮助其他门店的商户开展文明自治。

  “其实,只要习惯了,一切都会好起来。”梁根胜说,现在大部分商户已经习惯了不店外经营、不乱贴乱画、不乱放杂物。好环境也给他们带来了好生意。现在,商户们反映生意比以前好了,大家对文明自治很拥护。

  ●1200米街道 只需一名城管队员管理

  公约签订将近3个月了,管理成效到底如何呢?6月13日上午,东方今报记者前往许昌市区毓秀路实地调查。该路段与其他街道一样,商铺林立。东方今报记者沿毓秀路走了一遍,发现该路段所有门店不存在占道经营、杂物乱放、乱贴乱画现象,给人整洁、有序的感觉。

  一路走来,东方今报记者还有一个重要发现,这条路上没有大量的城管队员执勤,城管执法车偶尔巡视一遍,及时纠正偶然出现的流动摊贩。“我们现在是自己管理自己。有啥问题,小组长会在每天的巡查中直接告诉我们。”毓秀路中段一个商户王占伟说,这条路上现在只有一名城管队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城管队员王莉负责该路段的日常管理,她说,毓秀路全长1200米,拥有大小门店、单位207家,原来需要4~6名城管队员全天候盯守,还管不过来,经常是城管队员来了,干干净净,城管队员走了,店外经营又出现。但是自商户签订创建“文明示范一条街”责任状后,现在只要她一名城管队员就可以了,她的工作量也比以前小多了。

  ■ 记者手记

  转变工作理念是关键

  “城市管理难,治理过了又乱,乱了再管”。这一怪现象在很多城市每天都会发生。为何出现如此怪圈,原因就在于一些城市管理部门,把管理看得太重,把服务看得太轻。

  以文中提到的许昌市毓秀路的“管理经验”来说,作为该市重要商业街之一,它也曾经历过上述遭遇。其实,多数临街门店店主并不乐意霸占人行道、挤占城市公共空间,那样做不仅给自己脸上蒙羞,影响市民出行,还影响市容市貌,甚至城市形象。但个别店主违反规定这样做了,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大家也就“知错犯错”了。城市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只要让一户“漏网”,或者一户执行不力,其他人随即就会“知错犯错”,使店外经营现象再度反弹,从而步入城市管理怪圈。

  现在,许昌市政部门找到了问题的症结,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轻管理、重服务,让商户们通过自律、自我监督,化解了一个城市顽症。就这样,思路理顺了,工作也就顺了,城市生活也就更加和谐、更加美好了。

  反之,如果过分看重“管理”,你商户店外经营,我就拉你物品砸你招牌,只会加剧矛盾,徒生社会纷争。

  又比如,2009年10月,许昌市政部门为了整治城市流动摊贩,主动向摊贩们免费开放23条街道,让他们在“合法”地盘上安心地经营(本报曾报道过)。

  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式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当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城市管理的具体实际。在城市管理中,要治标,更要治本。这需要市政管理部门多思考、多尝试,需要他们思路转变得更快些,前进的步子迈得更大些。(东方今报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李原 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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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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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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