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6月14日电 (刘亮)一男子谎称是湖南株洲市消防大队特情大队的大队长、正团干部,以此为幌子帮他人“捞人”骗取钱财。14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该男子依法提起公诉。
据查,现年31岁的周某系江苏省无锡市人,案发前为株洲市某工厂的病休工人。周某1996年应征入伍在某军区后勤部服役,1999年退伍进入株洲市某工厂消防队上班,2006年进入该厂台车车间工作,2008年因患“妄想症”病休在家。2003年,周某在厂里消防队工作期间与潘某认识,两人时有来往,此后周某在潘某面前一直以军人自居,并谎称自己系消防大队大队长。
2010年5月13日,潘某表弟吕某因盗窃汽车被公安机关抓获。2010年5月14日,潘某打电话给周某,问周某是否有办法帮忙将其表弟“了难”,周某满口答应,并表示等他从长沙出差回来面谈。当天下午6时许,周某穿着制服开一台小车与潘某等人在株洲市石峰区一工厂附近见面,周某声称自己是株洲市消防大队的特情大队长,正团级干部,并随手掏出买来的“军官证”,潘某等人深信不疑。
随后,周某多次以请客吃饭、给公安局长和政法委书记送礼为由,先后向潘某及亲属索要9条高档烟、骗走4.8万元现金。
2010年11月,吕某父亲得知吕某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5个月,方发现上当受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周某被抓获归案。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周某亲属已代其退赃4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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