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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镇人大副主席醉驾撞死人 且系工作日喝酒

2011年06月15日 10:35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酒驾、肇事、撞死人、逃逸……天台县街头镇人大副主席梁新凡的后半生,将因为这些接踵发生的意外而彻底逆转。

  记者在昨日获悉,这位镇人大副主席,已因交通肇事罪而被依法批捕。等待他的,将是一场审判。

  撞了人,他下车看了看,逃了

  时间回到4月29日下午3时。

  午饭喝了不少酒的梁新凡,依然坐进了自己的黑色的起亚轿车,发动,上路。

  途经当地的埠头街村路段时,起亚轿车遇到了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就在超车时,起亚车擦倒了电动车,电动车翻入右侧路边的沟中,骑车的姚家福,搭车的陈某双双受伤。

  其中,姚家福受伤严重,先送入当地医院,当晚又紧急转往杭州治疗,还进行了开颅手术,可医生在努力了十天之后,终究回天乏术。姚家福在5月9日被宣布死亡。

  现场目击者当时看到,在事故发生后,驾车的梁新凡马上下车察看,在发现有人受伤后,却没有第一时间救人,而是选择了驾车逃离现场。

  直到当天晚上6点20分左右,也就是三个多小时之后,梁新凡才到交警部门自首。

  可即便过去了三个多小时,梁新凡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仍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

  喝酒的那天,还是个工作日

  熟悉梁新凡的人告诉记者,梁新凡今年大约50岁,是天台三州乡人,平时为人挺和善,但就是有个嗜好,喜欢喝酒。

  据说出事那天,梁新凡中午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一时酒瘾上来,不知不觉中喝多了。吃完饭后梁新凡坚持自己独自驾车回家,结果出了车祸。

  记者查了一下,4月29日,是一个星期五。按照相关规定,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是不允许喝酒的,在这一点上,梁新凡明显违规。

  目前,梁新凡已因交通肇事逃逸罪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天台县纪委与组织部近日已经联合发文,对梁新凡酒驾肇事事件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吸取血的教训,引以为戒。

  此外,记者了解到,因为梁新凡肇事那天是4月29日,还没到5月1日,所以交警部门表示,梁新凡酒驾的处罚将按照之前老的规定来。(驻台州记者 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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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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