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6月22日电 (段建军 蒙晓路)日前,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庭成功调解一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速裁庭法官的见证下,被告人当场支付了1500元赔偿款给原告,该案从立案到审结历时仅12天。
2011年5月26日,黄某驾驶微型车在柳州市北雀路前锋路口与韦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韦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在该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事后双方就医疗费和修理费问题发生争议,韦某于2011年6月8日将黄某起诉至柳北区人民法院。该案件符合小额速裁的受案范围,小额速裁法官拿到案卷先后三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于2011年6月20日双方在达成和解,黄某在速裁庭法官的见证下,当场支付了1500元赔偿款给韦某。
“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属于一起典型的小额纠纷案。”柳北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法院的建议下,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了小额速裁对该案进行审理。
据介绍,小额速裁”程序快捷,立案庭当天就可将案件移交到审判庭,由承办人在两天内传唤被告,并以口头方式传唤当事人,灵活安排询问证人的时间。此外,“小额速裁”的诉讼费低廉,仅为民事普通程序的四分之一。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是全国部分试点小额速裁的法院之一。该院自5月1日实行小额速裁以来,选择适用结案的案件中,当庭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达到85%以上,仅有1件案件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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