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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团伙入住旅社暴打老板后强奸老板娘

2011年06月22日 17:24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伙人合计着抢劫,梁某的 “分工”是当“急先锋”,先搞定值班的保安。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梁某和他的同伙实施了两次恶性抢劫。近日,梁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拿起砖头砸保安

  2007年8月12日凌晨2点左右,梁某伙同杨某等7人,来到思明区湖滨北路振兴大厦一楼实施抢劫。

  经事先预谋分工,他们携带了菜刀、撬棍、绳子、胶带等作案工具。梁某当“先锋”,拿起一块砖头就砸向值班保安阿福的头部,紧接着,一伙人又对阿福殴打了一阵,其中有人还拿菜刀砍伤了阿福的手臂。

  “搞定”阿福之后,一伙人分别从大厦内的两家公司里抢走人民币1万多元,并且还从阿福那抢走了一部手机。经法医鉴定,阿福的伤情为轻伤。

  再次实施恶性抢劫

  2007年9月11日凌晨,梁某和杨某等6人,又实施了另一起抢劫案。一伙人的目标是湖里区枋湖村的一旅社。

  他们先携带作案工具入住该旅社的503号房。随后,其中一人以电视机故障为由,将老板魏某骗进503房间。得逞后,他们殴打了魏某,将他捆了起来,并抢走他身上的一枚黄金戒指和小灵通。

  随后,梁某及另一人留在房间里看住魏某,其他人又将目标转向了旅社老板娘和她的女儿阿红(化名),抢走财物后,其中一人还与阿红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去年12月20日,梁某主动到长乐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海峡导报 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思法)

  一伙抢匪夜宿小旅社 暴打老板还强奸老板娘

  小旅社迎来几个客人,但老板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伙抢匪。结果,老板被暴打老板娘被强奸,连他们12岁的儿子也被绑了起来。近日,思明区法院对其中一个漏网之鱼作出一审判决。

  〔回放〕

  房客竟然是抢匪

  2007年9月11日凌晨,当时20岁的梁某与几个同伙来到湖里区枋湖社的一家小旅社,声称要住宿。老板一看有生意上门,也很高兴,就把他们安排在旅社503房间。实际上,这是一伙抢匪,他们携带了菜刀、撬棍、绳子、胶带等作案工具。

  过了一会儿,梁某等人以电视机出现故障为由,将老板骗到503房间。老板一到房间,就受到铁棍一顿猛击,当场头破血流,并被抢走一枚黄金戒指及一部小灵通。

  不过,令老板心痛的不仅如此,暴徒还将黑手伸向了他的老婆与孩子。当时,梁某及另一人留在503房间看住老板,另外5人又来到201房间,殴打并捆绑老板娘,当场抢走一枚黄金戒指及手机等物。其中一名抢匪,更是令人发指,在老板娘被打晕后,竟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当时,老板12岁的儿子也被抢匪绑起来了。歹徒走后,这个12岁男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奋力挣脱绳索,赶紧帮仍在昏迷中的妈妈提上裤子。

  〔判决〕

  漏网之鱼获刑13年

  事实上,除了这起案件外,梁某还参与另外一起抢劫案。2007年8月12日凌晨2时许,梁某伙同另外7人来到(均已判决)思明区湖滨北路的一幢大厦。梁某持砖块砸打值班保安的头部,随后同伙也殴打保安,其中一人还持菜刀砍伤保安的手。最后,梁某等人又将保安捆绑控制在大厦一楼的女卫生间内,抢走其手机,并撬开两家公司办公室的大门抢劫财物。这其中的3个同伙,也参与9月11日的那起案件。

  2010年12月份,漏网之鱼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近日,因为犯抢劫罪,梁某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被处罚金5000元。(厦门商报 记者 陈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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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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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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