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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美发品致顾客自行拉发时"秃顶" 商家赔350

2011年06月23日 11:19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次性用了半瓶头发拉直液之后,柳州市民陈女士头顶大量断发,如“狗啃”一样。专业人士提醒,头发拉直液具有强碱性,个人使用的时候需要谨慎。

  美发出意外

  天气变热,陈女士想把自己的卷发拉直。6月21日中午,她来到柳州市永前路一家美容美发用品店买了一瓶头发拉直液,想自己动手拉直头发。

  该美容美发用品店向陈推荐了一款产品。由于价格不贵,280毫升的拉直液售价只是10元,陈欣然买下。

  当晚,陈一次性将半瓶头发拉直液涂抹在头发上。10分钟后,她一边梳头一边出现头发大量断落。陈马上用大量清水冲洗头发。最后,陈女士照了照镜子,发现自己几乎秃顶了。

  昨日上午,陈找商家索赔。双方对于大量断发的原因各执一词。陈认为,头发拉直液的产品质量有问题;而商家坚持认为,是陈女士使用方法不对所致,产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

  商家介绍,根据产品使用说明规定,拉直液必须距离头皮1.5厘米。陈女士可能将拉直液涂抹到了发根,因此造成断发。此外,陈女士一次性使用半瓶拉直液,用量上可能存在问题。

  对于没按使用说明操作的说法,陈女士予以否认;而对于使用量过大的说法,陈女士也同意这种观点,只不过她当时并没有考虑到这点。她当时的想法是“用得越多,头发拉得越直”。她看了产品使用说明,上面并没有关于使用量的说明。

  商家赔付350元

  昨日上午,在接到陈女士投诉后,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入调查。他们调查发现,商店所售的头发拉直液生产企业“三证”齐全,并有相应产品检测报告。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指出,头发拉直液的使用本身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商家没有尽到详细告知的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而顾客没有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去做,也需承担部分责任。

  由于当时双方并没有对赔偿达成协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出两点建议:一是陈女士去医院检查;二是双方通过法律途径。

  昨日中午,双方自行协商,最后达成赔偿协议:商家赔偿陈女士350元,并赠一瓶洗发水。

  专业美发师龚先生说,头发拉直液一般是美发机构使用,个人使用的并不多。由于拉直液具有强碱性,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需要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而且根据每个人的发质情况不同,使用量和使用时间也不一样。如是受损发质(如烫过的头发),涂抹的时间要更短,使用量也需更少。 (南国今报 周群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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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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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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