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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将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

2011年06月23日 17: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6月23日电(记者 陈静)上海市高院副院长沈志先今日透露,今年,上海法院将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在法院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中选聘50人作为上海法院少年审判心理辅导员,协助少年法庭共同开展工作。

  他说,上海高院将用两年时间对少年法庭的法官和书记员进行心理学全员培训,力争使大部分少年法官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以有效延伸办案社会效果。

  今天,在上海市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2010年,上海法院判决的犯罪未成年人在2009年同比下降19.29%的基础上,又大幅下降34.27%。这是自2008年以来连续第三年下降。而上海高院少年法庭指导处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虽然上海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非上海籍青少年犯罪率却连续三年上升,2010年非上海籍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4%。

  据悉,此前,上海市高院与上海团市委签订了《维护和发展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合作备忘录》。据此,上海法院全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机制”,500余名青少年社工将参与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的观护回访工作。今年6月1日,中国首个少年法庭所在地上海长宁区法院少年法庭获得了上海市政府颁发的儿童工作最高奖项“儿童工作白玉兰奖”。

  新闻发布会开始前,中国首本面向广大中小学生的“口袋书”《悦读法律》首发。据介绍,这本免费向申城初中和小学高年级班级赠送的“口袋书”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形式向青少年群体传输深奥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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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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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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