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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详解新型毒品犯罪特点:“以贩养吸”逾9成

2011年06月27日 07:2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国际禁毒日前夕,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多为新型毒品犯罪,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办案法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前武汉地区毒品犯罪的特点是毒品种类新型化、无业人员占9成以上且多为以贩养吸的“瘾君子”。

  为4万好处费疯狂运毒获死刑

  去年7月27日晚上8时许,徐某伙同他人乘坐一辆白色轿车途经京珠高速公路武汉西收费站时,被公安人员拦停例检。公安人员当场从一蓝色旅行箱及一红色手提袋中查获麻果10板、海洛因两板。

  经审理,武汉市中院认为,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5349.68克、毒品海洛因691.40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数额巨大。

  据此,武汉市中院一审依法判决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凉鞋保温瓶夹带毒品被查

  受“大姐”(另案处理)的指使,毒犯崔某从云南省景洪市运输毒品,虽然将毒品夹带在凉鞋、保温瓶中,但仍被武汉公安机关查获。

  去年6月17日,崔某携带藏匿有毒品的凉鞋两双、保温瓶一只,租车从云南省出发;到达湖北省孝感市后,换乘由“大姐”安排的杜某驾驶的轿车奔赴武汉市,在该市东西湖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安人员当场从车中查获夹带有毒品的凉鞋两双、保温瓶一只,查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586.3克,平均含量为70.43%的海洛因410.2克,并从崔某身上收缴人民币12800元。

  崔某被刑拘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逃犯“大姐”。

  武汉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崔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崔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逃犯,具有立功表现,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具有从轻情节。

  据此,武汉市中院一审依法判决崔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官详解毒品犯罪特点

  据了解,今年以来,武汉市中院共受理一审重大毒品犯罪案件55起,涉案104人。

  办案法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些毒品犯罪案件反映出当前武汉地区毒品犯罪的4个特点:一是个案涉毒量大,毒量在1000克以上的个案明显增加,共有23件,最大毒案涉及麻果54公斤,海洛因犯罪数量最大的为1851克;二是雇用“脚划子”从事贩毒运毒情况增加,犯罪主体9成以上是无业人员且多为以贩养吸的“瘾君子”;三是毒品种类新型化,除传统的鸦片、大麻、海洛因外,摇头丸等新型“软性毒品”种类增多且更新快危害大;四是犯罪手段多样,毒犯以邮寄、托运等方式运送毒品的情况增加,直接夹藏和人体带毒的相对减少。

  本报记者胡新桥

  本报实习生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李济森

  本报武汉6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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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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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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