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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山木强奸案二审 一名女员工出庭作证

2011年06月29日 09:4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宋山木强奸案昨日二审 宋山木出庭受审

  昨日下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大门紧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宋山木强奸案在此审理,因为案件涉及隐私问题,所以法庭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

  昨日,宋山木出庭受审,山木培训一女员工也出庭为山木做证人。而对于宋山木提出单方面测谎的要求,宋山木的代理律师称,法院目前对此尚无定论。

  庭审:

  一女员工出庭作证

  昨日下午2时50分左右,一辆警车把宋山木押到刑庭,警车停在刑庭门口,宋山木一下车就被带进了法庭。

  因为该案涉及隐私,法庭依法采取了不公开审理,大批媒体记者只能在庭外等候。庭审一直从下午3时持续到晚上7时。山木培训的一名女员工作为宋山木一方的证人出庭,而受害人刘某也有代理律师出庭。

  庭审后,这名女员工离开法庭时并不愿意接受采访,对摄影器材非常敏感,发现自己被拍照后情绪有点激动,要求记者不要使用其照片和影像。

  这名山木培训的女员工在宋山木案一审判决后,曾经接受过本报记者的采访。当时她就向记者哭诉,“山木案”对她们的影响很大。

  辩论:

  主要是观点阐述和交锋

  庭审结束后,宋山木的代理律师甘勇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于大家关注的宋山木提出单方面测谎这一情形,甘勇明表示,目前法院对此尚无定论。

  甘勇明告诉记者,这次庭审宋山木一方提供了两份证据,主要是用来证明女方所说的宋山木曾打电话要叫人来“掳走”她,这句话不真实。根据宋山木一方的证据证明,“掳走”一词是安徽话,不是山东话,宋山木是山东人,受害者刘某才是安徽人。

  据甘勇明介绍,庭审主要还是审查案件事实,罗列的证据基本与一审相同,但此次庭审与一审不同的是,此次庭审辩论主要是观点的阐述与交锋。而宋山木表示希望法庭查明事实,还他清白。对于庭审的一些具体情况,甘勇明以不公开庭审为由,没有详细透露。

  代理律师:

  测谎并非毫无意义

  甘勇明表示,关于测谎鉴定结果能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最高检曾有过批复,认为检察院办理案件可以使用测谎鉴定帮助审查判断证据,测谎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可以作为参考用来审查判断其他证据,所以对于判断当事人的言辞是否真实,区别真伪是有作用的,并非毫无意义。(记者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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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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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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