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男子强奸女友潜逃3年后落网被判4年

2011年06月29日 14:28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才认识女孩两天,就设法将其强奸后潜逃3年。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潜逃3年的陈某终于落入法网。近日,被告人陈某被三亚市城郊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7年11月26日晚上21时许,被告人陈某(26岁,陵水县人,初中文化,无业)和朋友陈某天及其女朋友阿艳来到三亚某娱乐城玩,认识了阿艳的同事、正在该娱乐城上班的阿丹。陈某见阿丹年轻漂亮,便心生歹念。次日凌晨2时左右,陈某让阿艳打电话给阿丹,约其出来吃宵夜,随后4人一起来到河东区商品街吃宵夜。吃完宵夜后,陈某提出开房打牌,于是4人来到河西区解放二路某酒店311房间。进入房间后,四人聊了一会儿,阿艳便称口渴,就和陈某天一起下楼买水。之后,俩人去网吧上网未归。陈某便趁机锁上房门,阿丹见状,觉得不妙,急忙起身想离开,陈某拦住她,欲与她发生性关系,但阿丹不肯,陈某就打了阿丹,扯住她的头发,强行脱下她的衣服,对其实施奸淫。第二天早上,阿丹欲离开时,陈某再次将其强奸。

  受到侮辱的阿丹随后向公安报警,但狡猾的陈某已经逃走。公安机关于是对其进行网上通缉。去年12月13日22时许,民警得知线索:陈某正在三亚市解放一路一家网吧上网,民警马上赶到现场,将潜逃3年之久的陈某抓获。(记者冯丹 通讯员罗丕智)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尚初】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