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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挤不上公交车 被“好心”私家车主强奸

2011年06月29日 16: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昌6月29日电(王剑 明志华 吴璇)女大学生张某因为挤不上公交车很是焦急,上了“好心”的私家车主谢某的车,准备去火车站买票返校,却不幸被车主强奸。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0年8月23日,开学在即,被害人张某准备坐公交车去赣州火车站购买火车票,却因人太多一直上不了公交车。被告人谢某驾驶自己的轿车路过时,见被害人张某在路边等车,遂主动停车招揽被害人上车。

  在车上,通过聊天,谢某了解了被害人张某的身份,同时自称“谢飞”,以假名字欺骗张某。谢某借机摸了被害人张某的手,见张某没什么反应,即萌生了与被害人张某发生性关系的念头。

  随后,谢某谎称自己在火车站有熟人,可以很快买到车票,使张某打消了急着去火车站买车票的念头。接着,谢某以带张某去赣州市通天岩风景区游玩为由,将被害人骗至赣州市通天岩风景区后门附近的一条偏僻的乡村公路上。

  停车后,谢某在车内开始对被害人张某动手动脚,欲与张某发生性关系,但被张某用手推开。随后,谢某违背被害人张某的意志,从驾驶座位爬过张某所坐的副驾驶座位,将座位靠背打下,压在被害人身上,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谢某拿出一张100元的人民币,强行塞到张某的包内,并将张某送至赣州火车站。

  张某下车并等谢某开车离开后,即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并随后将谢某给的100元人民币交给了出警民警。2010年9月9日,谢某到江西省九江市某高校欲找被害人张某私了此事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四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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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庄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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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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