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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清网行动”实施后9000余名在逃人员自首

2011年07月08日 1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8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日前介绍,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后的第1个月,9000多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公安部督察委员会扩大会议于7月4日在北京召开。刘金国指出,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各地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捷报频传。行动后的第1个月,全警追逃的数量、质量、效率就有大的飞跃,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总量下降9%,网上在逃人员抓获数同比上升17%,历年在逃人员抓获率提高31%,有9000多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实践证明,“清网行动”是对各级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深入检验和有力推进:加强情报信息研判,有力促进了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改进基层基础工作,有力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解决群众长期信访积案,有力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刘金国指出,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清网行动”的重大意义,一抓到底,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坚持打整体仗。要根据在逃人员特点、地区特征等,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切实严查,堵塞漏洞。要加强区域追逃协作,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战役和集中统一行动,发挥兵团作战优势。对外地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的请求协助事项,有关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地协作配合,加强协同。

  刘金国强调,各警种不仅要发挥好本警种的职能优势,而且要加强警种间、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取得实效。要全力组织缉捕本警种的网上在逃人员,知难而进,逐一落实追捕责任。要立足“本地、本职、本岗”,在组织抓捕本警种网上在逃人员的同时,运用自身职能优势,为其他警种服务。各级警务督察部门要组织开展现场督察、明察暗访、责任倒查。

  刘金国指出,要继续深入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动员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不少地方公安机关联合检法等部门出台了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致信或登门做在逃人员家属的工作,效果很好。要高度重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奖励承诺,调动群众参与支持“清网行动”的积极性,打一场真正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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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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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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