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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网络监督需要制度化保证

2011年07月14日 10:0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7月12日,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1)》。据对中国210起重大舆论事件的研究,网络舆论在近七成(67%)的事件中起到了推动政府解决问题的正面积极作用,这在去年尤为明显。网络舆论已成为中国社会中的一股重要的主流积极力量。(7月13日《中国青年报》)

  去个性化、群体极化、冒险转移等特点,都决定了网络舆论往往是把双刃剑:网络既能成为反映民情民意的公共舆论空间,成为促进政府决策透明化、公开化的“推进器”;也能导致情绪型潜舆论的弥漫,致使假新闻误导舆论走向,也会出现网络“话语权”垄断的现象。就此而言,社科院这份报告无疑是对网络舆论的一次正名。

  随着网络的普及,“防火防盗防记者”的方式不再奏效,但一些官员仍保持着以往对待媒体的各种恶习。这样的恶习,无疑难以适应网络时代的需要。譬如一个月前,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曾表示,对极个别媒体记者,将建立黑名单。问题在于:即便你建立了记者黑名单,就能挡得住万亿网民的质疑么?

  是的,舆论监督之所以有效,在于其提供了一个开放平台,使得各种信息观点能在这个公共领域自由碰撞争鸣,最终能够形成对某事件全面、真实的再现。在信息公开、民意疏导过程中,网络特别是微博的出现,使公众与媒体监督的平台更为扩大。譬如在华南虎事件中,网络的意见表达和媒体的舆论监督,成为决定事件走向的重要力量之一。

  对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各地政府官员其实是了然于胸的,但由于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羁绊,政府官员们往往会将媒体的作用抛诸脑后,生怕媒体影响了地方形象和个人政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社会问题,官员们往往会采取鸵鸟政策,明知当地需要“保健医生”,却还会以捂、堵、逃甚至恐吓的方式对待舆论。

  网络成为了主流积极力量,但媒体能够治理国家与社会吗?很无奈,答案是否定的。网络也是媒体,其本质也是反映客观世界,而非治理。要治理社会,还得靠各级政府部门。基于此,能否宽容包括网络在内的各大媒体的挑剔,颇能体现政府的执政能力;不仅需要政府官员的宽容,也需要制度化的保证。更为重要的是,在创造条件让民众监督政府的同时,也要创造条件让政府能健康地自我运转。

  □刘义昆(武汉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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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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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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