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一个雇工受伤,钟某垫付医药费后,合伙的张某却不付应承担的费用,在四处寻找不到张某的情况下,他将张某妻妹及两个孩子杀害。
7月12日,记者从农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制造这起案件的被告人钟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钟某当庭未提出上诉。
现年44岁的钟某是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人,2003年,钟某离异后来乌市谋生。8年间一直在建筑行业谋生。在承包工程中结识了包工头张某,两人陆续合作进行一些工程的施工。
2010年,钟某的包工队承接张某的一个工程时,一名工人受伤,医疗费等需3万多,两人按照约定共同承担,钟某在垫付了2万多医疗费后,却迟迟得不到张某承诺的赔偿款。
今年1月28日晚,钟某携带两把单刃尖刀,来到农十二师104团某家属区,冲进张某妻妹家中(曾去过她家吃饭)。进入房子里,拿起其家中的固定电话拨打张某手机,张某妻妹刘某上前制止,找不到张某的钟某恼羞成怒,拔出单刃尖刀,朝对方的颈部切割,致使其颈动脉断裂,引发失血性休克死亡。将刘某杀死后,钟某转头看见刘某5岁多的儿子在哭喊,又用单刃尖刀切割其颈部,致其当场死亡;就在他连续将刘某母子杀害后,见刘某7岁的女儿从卧室出来,钟某再次拔出刀,将女孩杀死在其母亲尸体旁。
6月29日,农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钟某先后用单刃尖刀杀害母子三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钟某当庭表示愿将自己的3.2万余元债权赔偿给被害人亲属。(记者 饶俊华 通讯员 李建业 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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