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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戴避孕套不算强奸”透出了啥?

2011年07月18日 15:37 来源:中国妇女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前不久,天涯论坛上出现一则“官员涉嫌强奸人民教师”的帖子,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发帖人是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琴。她称今年5月17日,阿市中学校长强令她陪8位领导喝酒。酒醉后的她,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了。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网传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对王忠贵的卧室进行了调查取证的毕节公安局一警官表示,他们从土管所房屋后面发现了用过的避孕套,房间内有卫生纸,警方还将床单拿去化验。从已经确认的证据看,“王忠贵和周琴是发生了性关系”,而违背当事人周琴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分明就是强奸,但当地派出所人员竟称“暴力特征不明显”,而且“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涉嫌强奸的王忠贵是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他在当地掌管一方,总是会和该乡其他部门有着这样那样的“密切”关系,不难想象,由于王忠贵的特殊身份,才会有人际关系为其“保驾护航”。或许,正因为王忠贵掌握了这些“资源”,毕节阿市中学校长才会违背学校教师周琴的意愿,让她陪王忠贵等人喝酒吃饭,王忠贵也才胆敢将周琴带到其工作的单位,并在大白天将其强奸。更因为王忠贵身份“特殊”,当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都出来要求案件“私了”。如果说,其他部门人员为了“私情”偏袒王忠贵,但该乡派出所人员说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话,分明是一种严重的徇私枉法。

  在妇女权益日益得到重视,公民的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国家对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乃至执行越来越重视的背景下,身负“为民执法”重任的派出所人员居然声称“戴避孕套不算强奸”,不能不令弱者感到失望,令公众感到寒心。

  一句“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看似只是当地派出所人员的包庇,但其背后,透出的却是法律法规意识的淡薄和对妇女权益保护意识的严重缺失。在这样的语境下,作为弱势的普通公众特别是妇女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护,不免让人担忧。据最新消息,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忠贵已被逮捕。我们期待此案能得到公正的处理,还受害者周琴一个公道。(狄书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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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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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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