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4日电 (石怀平)记者4日从新疆电力公司获悉, 截至7月31日,新疆电力和公安系统密切协作破获和查处涉电案件总数共计45起,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为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2008年9月1日,自治区颁布实施了首部电力设施保护办法,2009年4月,自治区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在新疆电力公司挂牌成立,自治区公安厅在新疆电力公司长期派驻警力,警企协作共同打击涉电犯罪。
新疆电力公司在系统各地州和县级供电企业大力推动派警驻企打击涉电犯罪工作,县级以上供电企业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已经达到100%,地州供电企业全部成立机构并派警驻企,公司系统专门从事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公安民警总计已经达98人,对挂牌督办重大涉电案件和查处外力损坏案件及反窃电案件,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
仅2011年上半年,就抓获和查处嫌疑人及肇事人员共计55人,涉电案件破案和查处率达91%以上,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极大地推进了追赔企业经济损失、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等工作,为电力设施保护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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