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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杀害同居男友 17岁女儿帮其作伪证获缓刑

2011年08月05日 07:3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母亲与男友同居十多年,不堪吵闹将其杀害,事后17岁的女儿帮清理现场血迹,因此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近日,一中院鉴于其是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因被辱骂母亲锤杀男友

  1997年,被告人小美(化名)的父母离婚,次年母亲罗丽(另案处理)经人介绍,认识男友张伟,并与其同居。

  据罗丽称,从2000年开始,张伟常因小事对她打骂。去年7月22日案发当天上午9点左右,张伟起床后责备她昨晚没叫他起来吃饭,并动手开打。

  罗丽称,当时气得想要弄死男友,于是从窗台上找了把锤子走进卧室,砸向躺在床上的男友张伟。张伟受伤后跑向客厅,罗丽又追过去,拿锤子将其捶打致死。

  女儿帮清理血迹作伪证

  据小美称,听到捶打 声,她跑到母亲卧室,客厅、卧室留下大量血迹,母亲让她帮忙收拾,她抓起被子、床单擦血。看到卧室门框边的墙面上还有血迹,她用家里的一把不锈钢尺把墙皮给刮下来。后来,母女俩给死者更换了衣服并将其尸体搬到沙发后,母女俩又洗个澡,然后通知其他亲友。

  据死者侄子证言,小美当时告诉他说是张伟与别人打架,到了家后发现张伟已经死亡。事后,亲友们报警,大兴分局刑侦支队发现张伟尸表损伤与罗丽描述不符,再次审查。

  从轻判处拘役6个月

  2010年7月23日,侦查员开始对小美进行询问,在第一次接受询问时小美一度有明显作伪证的情况,但在被说服教育后还是交代了全部过程。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美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鉴于其是未成年,能如实交代犯罪行为,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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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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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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