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叔侄土里挖民国“金龟” 奉化六旬老汉被骗2万

2011年08月09日 14: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波8月9日电(记者 何蒋勇)一个不过十几元的铜质小乌龟,摇身一变却被当成了价值二百多万元的小金龟。浙江省奉化市溪口的朱大爷以为捡了宝物,不料被骗2万元。近日,冒充国家地震局工作人员的刘某和伍某2人以诈骗罪被奉化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和2000元。

  2011年5月中旬的一天,在浙江绍兴嵊州打工的刘某接到侄女婿伍某的一个电话,说是也想从老家出来找工作,问能不能先去他那暂住几天。刘某答应了。

  5月16日下午,刘某从汽车站把伍某接回了家,说好第二天带伍某去宁波找工作。因为手上都没什么钱,刚凑在一块的两人随即商量着是不是先去哪里骗点钱。刘某最后提出,第二天一早骑摩托车从嵊州去宁波,在路上找个偏僻的农村,用他手上的那只“金乌龟”去骗点钱。

  第二天7时左右,刘某就带着伍某出发了,口袋里还揣着诈骗的作案道具:一个小小的假金龟,一张国家地震局工作人员证,一张地震监测塔平面示意图以及一个由门铃和遥控器组成的“探测仪”。

  车子开到了奉化溪口。因为寻思着老年人比较好欺骗,两人就把摩托车开到了山里的一个小村庄。正巧,路边的农地里有个60多岁的大爷在干活。

  叔侄两人都是第一次干这诈骗的行当,不免有些紧张,为了防止露出马脚,刘某让伍某不要说话,自己上前跟大爷搭讪。

  “我们是国家地震局的工作人员,这是我的工作证,因为要在附近的山上建一座地震监测塔,不知道大爷您能不能帮我们带带路?”随即,刘某掏出了口袋里事先准备好的证件、图纸。大爷很爽快地答应了。

  三个人开始上山。到了一处平地,刘某告诉大爷,地址就选在这好了,随后就用大爷的锄头装模作样地在那里挖。在挖的过程中,刘某趁大爷不注意之际,悄悄把身上的假金龟放进了土里,然后拿出身上的“探测仪”,开始在泥土上晃动。大爷看着很稀奇,问这干什么用,刘某告诉他,这个可以检测泥土地下有没有金属物,还让大爷也试试。就在大爷学着左右晃动的时候,刘某摁响了口袋里的遥控器,门铃响了!“估计下面有东西。”

  大爷很兴奋,拿了锄头开始挖。没挖多久,一个黄纸包着的东西出来了,打开一看,一只“金龟”。大爷傻眼了,金子可是好东西啊。这时的刘某跟伍某也开始在旁一唱一和,说这“金龟”是纯金的,值好几百万呢,因为是三个人一起挖到的,要平分。

  “这金龟估计值二百多万,今天我们身上也没带那么多钱,要不这样吧,这金龟先押你这,你给我们2万块钱,明天我们带了钱再过来取,到时分你70万。”

  看着金灿灿的小乌龟,还有包“金龟”的褐色旧纸上印着“民国三十六年、光绪”等的字样,大爷相信这个小乌龟肯定是个宝物了,没细想,就答应了刘某他们的要求。大爷回家拿了存折,坐上他们的摩托车就到镇上的信用社取了2万块钱。

  刘某他们走了,大爷兴奋地给儿子打电话说自己捡了个宝,儿子一听,就明白是受骗了,马上报了警。

  当地公安机关接警后,在路上设卡,很快,就将还沉浸在成功喜悦中的叔侄2人抓获归案。

  “这个假金龟其实是用铜做的,是我从老家带来的,当时买它我只花了15块钱”,刘某供述道。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宋方灿】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