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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卖地筹资5年后欲收回 称当初卖地不合法

2011年08月10日 13:14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年前,宝丰县政府为筹集资金修路,由土地部门征用土地后,公开拍卖县城南二环路两侧的国有土地。随后,当地的59户居民共出资434万元购买了近20亩的土地,准备用来建设门面房。然而,自购买之日起至今,这59户居民却始终无法为自己购买的土地办理使用证,致使那块土地一直闲置,最后竟被告知,他们当初购买土地的程序不合法,政府准备收回土地。宝丰县政府的做法,让59户群众难以接受。

  实际情况到底如何?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赶往宝丰调查此事。

  【投诉】县政府卖地5年后又称不合法

  “5年前,县政府发布公告出售南二环路两侧的门面房土地,我们59户居民一共出资434万元买下了217间门面房土地,占地约为20亩。”宝丰县不少商户称,在2006年6月份购得土地后,却始终办不下土地使用证。

  “前不久才得知,我们购买的那块地后面的土地已经卖给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用来开发商品房小区。由于影响到了开发商的项目,政府竟然称我们当初购买土地的程序不合法,要求收回土地、退还购地款。”商户们认为,县政府的行为是典型的“坐地生财”、“卖地毁约”。

  事实到底如何?昨天上午,东方今报记者赶赴宝丰县,见到其中的几位群众代表。

  在群众代表刘亚峰出示的一份宝丰县土地开发中心的公告上,记者看到,宝丰县政府是在2006年6月5日通过县土地开发中心出售县城南二环路两侧门面房的,公告上还加盖了宝丰县国土资源局的公章。

  刘亚峰称,包括自己在内总共有59户群众交了钱买了地,“我以每间2万元的价钱购买了三间门面房土地,交费6万元,收据上加盖的是宝丰土地开发中心的公章。”

  因为公告是县政府发布的,59户群众毫不犹豫就把钱交了。“

  交钱后,当时的开发中心也承诺尽快办理土地使用证,但其间县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先后换了三任,原来负责办理此事的领导全部调走了,新来的领导不愿管,我们这块地的手续问题就像没娘的孩子一样被搁置了。”采访中,刘亚峰说到此处连连摇头。

  刘亚峰说,当有人愿意出面解决此事时,竟然称他们当初购买土地的程序不合法,这让刘亚峰们不能理解。“当初卖地的是县政府,现在说程序不合法的还是县政府,这算咋回事?”

  【调查】“程序不合法”背后疑为利益驱使

  5年前的情况到底如何?采访中,据当地一位了解此情况的人士介绍:当时,县政府准备修建南二环路,但资金紧缺,最终,经有关领导拍板同意,决定由土地部门出面征得路两侧的土地后进行出售。

  “当时的南二环路非常偏僻,地理位置也不好,最终确定的每间以(长16米、宽3.3米)2万元的价格在当时确实算是很高了。”该人士介绍,为了使群众放心,县政府当时还专门张贴了公告。最终,占地近20亩的217间门面房土地共筹得资金434万元。

  既然是政府公开出售的土地,为何卖出5年后迟迟办不了手续,现在竟成了“程序不合法”?对此,宝丰县国土资源局给出的解释很简单:这属于以前错误的政策,是前任政府的失策。至于现在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还要找县政府和开发中心解决。

  无奈之下,今年初,刘亚峰等人又到县政府了解情况,负责宝丰县土地管理的副县长吴建刚告诉他们,县政府虽然正在商讨解决此事,但当初卖地的程序的确不合法,土地使用证确实无法办理。

  此外,县政府还提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案:其一,退还59户群众当初的买地费用,具体退多少、怎么退由县政府最终拟定;其二,那块地已经卖给了开发商,59户群众可按成本价从开发商那里自行购买房屋。

  “转了一个大圈,找了所有该找的部门,得到的答复还是“我们当初购买土地的程序不合法”。刘亚峰等人认为,这其实并不是所谓的程序合法与否的问题,而是和近年来不断飙升的地价有关。

  采访中,记者获悉,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中心已于今年6月份,将刘亚峰等人所购门面房土地后面的50亩土地出售给当地一家名为“龙博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出售价格为每亩土地120万元,以此价格计算,政府收入6000万元。

  而刘亚峰等59人购买的面积总计约20亩的门面房土地,当初总共才花了434万元。两者的确存在巨大差价。

  “这才是我们5年前合法购买的土地,5年后突然变成不合法的关键。”刘亚峰等人认为,随着近年来地价不断飙升,政府把地收回后转手卖给开发商,就能多拿到数倍的利润,所以政府部门才先拖延不办手续,后又毁约。

  【回应】不办手续确有照顾开发商利益因素

  昨天下午,东方今报记者来到宝丰县国土资源局,见到了该局一位陈姓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介绍,刘亚峰等59户群众当初购买南二环路两侧门面房用地时,县政府的确出示了公告,县土地开发中心也确实收到了59户群众的购地款并开出了收据。

  但由于当时的土地政策和现行的政策有所不同,既然之前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因此应该按照现行的土地开发程序,先公开挂牌,然后才能出售。

  那么,当初的县政府出示的那份公告,以及这59户群众购得的土地程序是否合法?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迟迟不办手续,是否与群众质疑的土地价格飙升有关?

  对此,陈姓负责人没有正面答复,只是强调,以前的土地审批手续只需市土地局批准就行,所以开发中心才将土地卖给了群众。

  但现在,要获得审批必须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手续办理非常繁杂、严格,“加上这几年,县国土资源局人员配置不齐,管理较为混乱,才使得这59户群众购买的土地手续拖延至今”。

  采访中,这位陈姓负责人坦言,如今,59户群众所购置的门面房一侧的土地已经按照正常程序卖给了一家开发商,这些门面房用地恰好把后面遮住了。“一旦后面搞商品房开发,前面的门面房问题没解决好,肯定有影响。基于此,为了照顾开发商的利益,就将这块门面房土地暂时搁置下来了。”

  但这位陈姓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这59户群众反映的问题,他们已将情况上报至县委县政府,并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会尽快与这些群众协商,尽快将此事解决,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东方今报记者王俊生 实习生郝同盟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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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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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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