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浙江丽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于60%单位禁评优

2011年08月12日 08:5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丽水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6.67%。而2009年,连20%都达不到。

  这一转变,始自2010年一系列打造“法治丽江”改革措施的出台。这些措施以督促行政一把手参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为突破口,提高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其中包括将行政机关的败诉率和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实行倒扣分制;一审败诉的案件,二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行政复议机关听证审理的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等。

  一年半以来,起色明显。该市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20%以上。行政败诉率也从2008年的21.20%下降为现在的8%左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0年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败诉率高逼出背水一战

  连续3年行政诉讼败诉率高,位列全省后三名。这是浙江省丽水市2007年、2008年、2009年行政机关的尴尬排名。

  分析发现,行政败诉既有重发展、轻法治的观念作怪,也是行政执法缺位的具体反映。

  比如,对房屋登记及土地发证的有关材料,审查不到位。房屋登记部门普遍认为,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实体审查义务,只要形式审查符合要件,就可以发证。由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审查认识不足,结果给一些虚假和无效申请提供了可乘之机,作出错误登记。

  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程序意识不强,也是导致败诉的主要原因。在土地确权类案件中,竟然出现地籍调查、审核意见等关健内容残缺的问题。

  这引起现任丽水市市委书记、时任丽水市市长卢子跃的高度重视,明确指示要加强丽水法治建设。2010年,丽水开始了背水一战。

  丽水市要求:必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任前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每年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班;由政府法制机构不定期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行政案件旁听;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强化行政机关执法业务培训等。

  2010年,丽水市将行政机关的败诉率和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实行倒扣分制。为避免上述制度落实走过场,扣分结果予以公开——被扣分最多的是国土、建设等单位。

  不久前,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周伯君不服区公安局行政拘留一案。到庭的,不仅有参加应诉的区公安局负责人,还有市政协委员、公安民警等40多人参加旁听。

  这是自2010年到今年上半年以来,丽水市政府系统组织的第24次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目前,丽水市的行政应诉案已从最高峰的2008年184件、败诉39件,降到2011年上半年的43件、败诉4件。

  行政首长出庭率达86.67%

  2010年,在时任市长卢子跃的支持下,丽水市重新修订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台《丽水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60%以上;一审败诉的案件,二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行政复议机关听证审理的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

  办法要求行政机关一把手要带好头,负总责,自己不能出庭的应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出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庭应诉的,要书面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并报请市政府领导同意。

  当年,丽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51.1%,为68.4%。

  当地法院还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建议制度,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后及时向各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部分县市还采取县领导签批,县政府督查室督查的方式进行督查。

  现在,市政府每半年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检查,结果全市通报。各级行政机关被要求在收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备案审查。

  目前,丽水市已加大依法行政在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分值,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于60%的单位,不得评为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

  四分之一案件调解结案

  丽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复议应诉处处长施连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处理行政争议中,丽水协调撤诉结案的一审案件明显上升。”

  今年上半年,原告撤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有11件,占总案件数的25.6%。

  据介绍,丽水一直在探索合力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市直主要行政执法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大家共同研究,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比如征地拆迁、山林纠纷、工伤认定等形成共识。

  目前,丽水各县(市、区)已全部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10年,全市经协调撤诉的行政案件达51件,占总案件数的23.2%。

  丽水现已实现复议与信访工作在案件分流方面的有效对接,规定正在复议程序中和复议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又信访的,信访部门不予受理。

  当地官员认为,丽水近两年依法行政局面的改善,与领导抓得紧相关,“主要领导不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就是一句空话”。

  本报记者李立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