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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帮助在闽服刑浙江男子领取结婚证

2011年08月12日 16: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德8月12日电 (谢发树 朱晓芳)“此时此刻,你们结为夫妻。祝福你们白头偕老,在人生旅途中永远心心相印……”日前,一场特殊的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在浙江省苍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举行。在人们的祝福声中,因抢劫罪羁押在福建省福鼎市看守所的阿元(化名)和自己的未婚妻小娇(化名)领取了结婚证书。那一刻,阿元和小娇的眼里闪动着激动的泪花。  

  笔者12日从福鼎市看守所了解到,阿元系浙江省苍南县人,因犯抢劫罪被福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现羁押于福鼎市看守所。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管教民警发现阿元情绪波动较大、经常与同监室人员闹矛盾。  

  通过多次的谈心,民警了解到阿元现有两个孩子并已到了入学年龄,但是由于其未办理结婚证,造成俩孩子无法入学。随后,福鼎市看守所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决定根据阿元的申请,帮助其办理结婚证,出于安全考虑,福鼎市看守所认真对阿元外出登记的行车路线、安全措施、人员保障等事项制订安全防范预案,并派出4名民警押解阿元驱车到浙江省苍南县民政局为其办理结婚登记,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15分钟后,当拿到鲜红的结婚证书,阿元激动得热泪盈眶:“感谢民警,我一定好好改造,积极争取减刑立功,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当日,阿元安全返回看守所。  

  据福鼎市看守所所长张剑波介绍,在此之前,该所已有为在服刑期间的在押人员办理结婚登记的先例。这种人性化的做法对在押人员震动很大,都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安心服刑、积极改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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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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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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