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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情妇另结新欢 被打后一怒持刀戳伤情敌

2011年08月17日 09:2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原本就是他人婚姻里的第三者,却因为情妇喜新厌旧,不甘就此结束关系的夏成(化名)找到情妇的新欢张某,揪打中用剪刀戳伤了对方。近日,无锡惠山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由于案发后积极赔偿受害人,被告人夏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不甘寂寞

  已婚男女勾搭成奸

  现年41岁的夏成是江苏盱眙人,1997年离开老家和妻子一起到无锡打工。2008年3月,夏成认识了一起在厂里打工的33岁的扬州女人姚某。刚开始,两人只是谈得来的同事关系,可姚某年轻漂亮,又温柔体贴,远不是家中的黄脸婆能比,加之姚某跟丈夫关系并不融洽,一来二去,仅仅过了4个月,两个“深感寂寞”的已婚男女就突破了最后一道防线,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我俩好了快3年了,经常到无锡火车站、西漳等地的旅馆开房,我还带她回过我老家县城,在那里住了两天。”据夏成交代,双方配偶对此事并非毫无察觉,但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他就坦然享受着“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的“幸福”生活。

  寻工南下

  情妇转眼另结新欢

  2011年4月,为了寻找一份收入更高的工作,夏成离开了无锡,南下广西。10天后,当没有找到满意工作的夏某返回原先的工厂时,却发现姚某对自己突然冷淡了起来,找她出去吃饭也不去,打电话也常常不接。几天后,避而不见的姚某终于找夏成“摊牌”:“我现在又有了新的男朋友了,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那男人很强势的,你不要不识相,跟他斗你要吃亏的。”

  夏成顿时蒙了:3年的感情居然比不上10天的激情?“难道你对我就没有一点留恋?回来吧,我不会计较的!”夏成的“痴心”换来姚某的嘲笑:“行了行了,咱俩又不是正经夫妻,别一副深情样!告诉你,咱们就到此为止了!”

  又过了几天,夏成来到姚某的住处,想再劝劝姚某“回心转意”,不料却遇到了姚某的新欢张某。“你是谁?”夏成看着眼前年轻力壮的男子,“我是她男朋友”几个字在嘴边打了转又咽了下去:“我是她同事。”“同事?”男人眯了眯眼睛,明显不信:“以后别来找我女朋友,不然有你好受的!”

  争风吃醋

  暗藏剪刀怒戳情敌

  “不行,决不能就这么放弃!”5月9日,夏成又一次来到姚某的住所找人,却再次扑了个空。于是,夏成找到张某的住所,果不其然,姚某就在那里。“你不要跟他在一起了!回到我身边吧!如果我哪里错了,我可以改!”“太晚了,昨天晚上我们已经发生关系了,我不会再回头了!”姚某随即打了张某的电话,让他回来“我们几个把事情说说清楚”。

  “我怕他回来以后我打不过他,就事先在他家阳台上找到一把铁柄的剪刀藏在口袋里。”十几分钟后,张某回到了住处,对着夏成就是一通威胁:“这是我家,你没经过我同意就进来是犯法的!信不信我找人‘做’了你!”张某说着就掏出电话准备找“小弟”。“他打完电话就对着我的脸打了两拳,正对我眼睛。阿姚就在旁边看呢,我脑子立刻就发热了。”于是,夏成立刻掏出裤袋内藏着的剪刀,对着张某的下腹部和胸部就戳了下去。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的右胸、左上腹刀刺伤,右侧胸腔积液,已构成轻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主动打电话报警,且主动与受害人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支付了张某赔偿款,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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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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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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