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和丈夫吵架时被殴打 妻子一怒之下家中放火泄愤

2011年08月18日 09:1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正当人们享受着春的气息的时候,一把让人难以理解的熊熊烈火却把小琴送上了法庭。近日,锡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放火案,放火的正是房子的女主人。

  被告小琴经营着一家油漆店,20年前经人介绍与邻村的小东认识并结婚。结婚以后,小琴、小东二人经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互相埋怨、吵架拌嘴。久而久之,两人的矛盾越闹越大,夫妻感情几近破裂,小琴也搬回了娘家居住。

  2011年3月11日,小琴回家拿东西,酒后的小东看见妻子,心生怨气,几句争吵,两人便互相谩骂起来。两人越吵越凶,醉酒的小东恼羞成怒,直接动手将小琴打了出来。

  回家以后,小琴又悲又气,平日里两人的矛盾就很深,这次又被打了回来。越想越气,越想越怒,忍无可忍的小琴于3月23日早上七点多,趁着小东不在,回到了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柴油倒在了女儿平时睡觉的床上,然后一把火将家里烧了个干干净净。事后,小琴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琴焚烧的虽是自己家中的财物,但其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并危及邻居,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放火罪。同时,小琴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随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小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夫妻之间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碰碰。有了矛盾,换位思考,冷静分析,妥善处理,是解决矛盾的根本途径。本案中,被告人未能正确处理家庭中的矛盾,而是采取了一种偏激的方式——放火,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怨气。这不仅造成了自身财产的损失,危及了邻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更因为触犯了国家法律,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

  刘家强 路若愚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