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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结婚后携聘礼金饰逃跑 丈夫奔波六年难离婚

2011年08月24日 11:19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宁德福鼎市秦屿镇岭后街的一处3层民房里,下班的小周望着自己的妻子抱着3岁的孩子,心里有着说不出的苦楚。他和妻子结婚4年了,至今无法办理结婚证,因为在他的抽屉里已经有一本结婚证了。这本结婚证上登记的他的妻子是一个名叫张丽花的女子,而这个张丽花在结婚第三天,就带着聘礼和结婚的金饰失踪了。他向民政局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注销婚姻关系,却被一一驳回。

  2005年10月,小周经人介绍找了一名云南省罗平县籍女子,女孩名叫张丽花,当时22岁,长得比较漂亮。女孩说,自己和家里吵架,就跑到福鼎,想找个老实人嫁了。经双方商定,聘礼为13800元,另外,女子还要了金首饰和新衣服等,价值近1万元。随后,小周带着张丽花到了福鼎市民政局,当天就拿到了结婚证。可谁想三天后,新娘假装上街买东西,一去不回,至今音讯全无。小周发现,新娘带走了1万多元的礼金和所有金首饰。

  之后,小周和家人两次到云南寻人,却发现张丽花的身份证是假冒的。

  一晃3年时间过去了,张丽花仍无音讯,小周也认识了本镇的一位女孩,两人经过双方家长同意后,生活在一起,并生下了孩子。

  由于已经领有结婚证,小周无法和现在的妻子办理结婚手续,孩子也无法报上户口。他只得前往福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请求撤销他和张丽花的婚姻关系,并和现在的妻子结婚,但婚姻登记处表示,他们没有撤销婚姻关系的权力,要他前往法院请求判决。

  随后,小周向福鼎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以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他与张的婚姻关系。福鼎市人民法院将诉状转由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裁决,但罗平人民法院认为,小周的妻子张丽花不在罗平红星街生活,因为没有被告,所以起诉不予受理。

  这段已经证实是虚假的婚姻,犹如一个“皮球”,从福鼎到云南,又从云南回到了福鼎,几年过去了,被这段虚假婚姻“框住”的小周仍在煎熬。(海峡都市报 记者 张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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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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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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