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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级法院女院长齐聚长春 开展工作交流

2011年08月24日 1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长春8月24日电 (胡春晓 张玉卓 白雪)8月24日上午,来自全国各地中级法院的28位女院长齐聚长春,参加第十七届全国中级法院女院长年会,本次年会的主题是“不断创新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在会上,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最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黄尔梅肯定了在法院工作中,女法官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她说,作为中级法院,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既要直接贯彻执行最高院和高级法院的政策和指导思想,又承担着对基层法院指导的任务,女院长、女法官们站在审判第一线,直接面对社会矛盾,为社会平安稳定作出了很大贡献。

  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王秀红介绍,女法官协会从1994年成立至今,已经16年,本届年会的召开传承了各级法院围绕大局交流工作的良好风尚,体现出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年会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开展;二是通过召开年会达到了互相交流、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目的;三是发挥人文关怀、科学发展、法院一家亲的作用,通过搭建起这个平台,促进女法官们优良作风和精神风貌的传承。

  对女法官协会今后工作的开展,王秀红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围绕大局,把女法官具有的耐心、细致、责任和富有同情心的精神传承下去,继续发扬光大。二是要特别重视培养女干部,为提拔高层次的女性人才出力献策,为女法官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平台。三是最高法院党组对法官协会和女法官协会的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与会代表要继续关心女法官协会的工作,建立起长效机制。四是提醒大家注意健康,保重身体,更好地为法院工作贡献力量。

  会上,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许广为院长、辽宁省铁岭市中级法院刘敬东院长、安徽省黄山市中级法院钱晓华院长、安徽省滁州市中级法院施芝华院长,还结合司法实践,分别从创新调解机制、完善司法改革、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最后,大会进行了会徽交接仪式,第十八届全国中级法院女院长年会承办单位广西贵港中院和北海海事法院代表接收了会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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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庄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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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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