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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乾县一家5口险遭灭门案开审 被告无悔求死

2011年08月26日 09:36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陕西乾县一家5口险遭灭门案开审被告无悔求死
被告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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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咸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杨东升杀害一家5口,致3人死亡、2人重伤一案,开庭时多家媒体记者到场采访。

  庭审焦点:判他什么罪

  昨日上午11时20分,庭审正式开始。满脸短胡须、身材瘦高的杨东升在两名法警押解下,进入法庭。咸阳市检察院以杨东升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庭审中,杨东升手捏公诉书,不时微微颤抖。对于公诉书,他只是认为第一次并没有砍康海妮,其他的都没有问题。庭审辩论的焦点是,杨东升到底是应该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还是按抢劫罪追究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杨东升以抢劫为目的,翻墙入室,作案中为制服被害人的反抗和杀人灭口,持刀杀人,致3人死亡、2人重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责任。

  杨东升的辩护律师辩称,对杨东升不宜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因为杨东升作案属于转化型抢劫罪,起初只是为了秘密偷窃,且刀具系普通的餐用菜刀,非管制刀具,不是为了杀人故意打造的,而且杨东升家庭贫困、没有前科系初犯、有悔过态度、认罪态度好等表现,希望法院按抢劫罪酌情处罚。

  受害人索赔120余万元

  在庭审中,受害人康海妮及受害人李总理夫妇的女儿李艳艳在诉请依法追究杨东升的抢劫、故意杀人行为的刑事责任,并判处杨东升死刑外,还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康海妮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陪护费、交通费及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等共计541837.81元。李艳艳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参与处理丧葬事宜家属的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经济损失667636元。

  面对公诉人,面对受害人,面对众多在场记者,杨东升并没有表现出一丝悔恨,他依然辩解说:“我原本也不想杀人,事情到了这一地步,我也没啥说的,我也想给对方赔钱,但我没钱。刑事上我请法院从重判决,判我死刑。”审理程序完毕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文/图记者于忠虎 薛海龙)

  案件回放

  杨东升,男,1977年8月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家住乾县薛录镇昙支坊村七组。被告人杨东升因家庭经济拮据,产生抢劫乾县马连镇街道李总理家收粮门市部的念头。2010年11月5日凌晨,杨东升从该门市部南边窗洞翻进李总理家门市部,潜入南边房间伺机作案时,被康海妮(儿媳)发现并大声呼喊,康海妮丈夫李乾军听到呼喊,从炕上坐了起来。杨东升顺手持菜刀向李乾军头部乱砍,又将呼喊的康海妮砍伤。李总理夫妇从北边卧室出来看,杨东升又持刀朝手拿木棍的李总理乱砍,又朝从卧室出来的李总理之妻周显珍乱砍,李乾军也从南边房子里出来。

  杨东升在持刀行凶过程中,不慎将菜刀掉落在地。李总理、周显珍、李乾军3人和杨东升争夺菜刀中,菜刀又被杨东升抢到手,杨东升再次持刀行凶,朝李总理等三人乱砍数刀,将3人砍倒在北边的卧室里。这时,杨东升见李总理夫妇卧室炕上年仅1岁的孙女李琳在哭叫,遂持刀在李琳头部连砍数刀,又进入南边房子将已经受伤的康海妮头发抓住,在其头部、颈部乱砍,将康的两手腕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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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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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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