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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挖掉腐败“人情地雷”(3)

2011年08月30日 10:4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3 “冲突回避”筑起反腐“防火墙”

  “拎篮子”,是温州方言对于找关系、托熟人办事的一种称谓。自从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立后,“拎篮子”现象在温州越来越少,许多党员干部都把防止利益冲突机制称作依法行政和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防火墙”,以及避免“熟人”滋扰的“挡箭牌”。

  2010年9月底,杭州市下城区民政局有一个家电采购项目,供应商李某通过“熟人”找到局长樊峥,以为“搞定”她就能顺利拿下项目。没想到,樊峥告诉他,局里的“一把手”不能直接干预物资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所有的招投标工作必须班子集体讨论后按规定办理。经过法定程序后,该供应商由于产品确实过硬、价格合理,在招投标中顺利进入了采购目录。采购完成后,李某又急着找樊峥结算,得到的回答是,“一把手”不能直接分管财务,需要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后,她才能签字,交由财务处结算。一系列手续办下来,李某虽然觉得有点麻烦,却很赞赏:“这样做公开、公正、透明,很正气。”

  下城区民政局执行的,是杭州市于2010年7月出台的《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中的不直接分管制度。“我们对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中共作出了16项禁止性规定,明确了利益公开、利益回避、不直接分管、离职后行为限制、全程审计和举报奖励等六项制度,力求通过这些制度安排,铲除发生利益冲突的土壤和条件,限制利益冲突发生的可能性。”杭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陈建华表示。

  按中央有关要求,据统计,2010年,浙江省共有70452名领导干部向各级组织报告了家庭财产、投资、兼职、家属子女从业等防止利益冲突等重要事项;全省所有市、县(市、区)的党委、政府、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一把手”共807个岗位全部实行了成长地任职回避;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有近5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利益回避,涉及工商注册登记、税务征收、房产验收、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群众关注或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岗位。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分析,“浙江省防止利益冲突,并开展相关制度建设,一方面是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要大力加强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其有效性的决心。”他同时也强调,只有在实践中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严格问责,才能保证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取得成效。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说:“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始终把干部廉洁、群众满意作为我们追求的工作目标,认真抓好执行实施、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不断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记者 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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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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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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