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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公务员醉驾将被开除党籍公职引网友叫好

2011年09月02日 13:5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东公安厅拟出台规定,公务员如醉驾将会被开除公职,党员还会开除党籍,这个规定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昨天(1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宣布,经修订后的最新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对非法赛车、飙车、酒驾和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都明确规定从严处罚。飙车将被罚款两千元甚至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广东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道路非法赛车、飙车行为,已成为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对其的罚则属于全新增设。

  该《条例》对酒驾行为的处罚措施更为严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规定公务员醉驾将被开除党籍、公职,且终生影响入党入伍。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醉驾要追究刑责,醉驾行为将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是公务员的会被开除公职,而有醉驾行为的,按照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也不得入伍、不得担任律师、警察等。

  除了以上几种职业,根据该《条例》解释,醉酒驾驶还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新闻记者,另外在办理移民、出国签证、留学等事宜时,也会遭遇麻烦,一些国家对于有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往往会被外国使领馆拒签。

  这个规定在各大网站的新闻跟帖中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在网易上,不少网友为这个规定叫好,江西一位网友说,动真格了,这惩罚比记大过严重N倍。吉林长春的一位网友说,支持,醉驾规定得再严也不过份,但事故希望能说到做到且不要朝令夕改。一位浙江网友说,广东这个做法深得人心,应该全国推广。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这种规定不过是为了吸引眼球,因为醉驾入刑,是刑事犯罪。犯罪了的公务员,不开除干嘛?这个在公务员法中早就有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当公务员。(中国之声 编辑 徐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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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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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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