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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铲除网络谣言需自律更需法律

2011年09月02日 15:4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无锡发生一起某招商城业主为表达诉求而聚集的事件。无锡两位网民发帖称有人在事件中死亡,随后,警方展开侦查工作,查明两人身份,两人都承认自己编造内容发帖。警方对两人作出拘留10日的决定。(中国新闻网8月31日)

  短短十余年的时间,我国互联网迅速发展,网民人数位居世界第一,互联网成为民意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然而,网上言论、信息泥沙俱下却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网络谣言,不仅对网络公信力产生沉重的打击,给互联网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和危害,也伤害了公民权益,干扰了社会秩序,给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困惑。比如,今年上半年,有关盐荒的谣言在网上广泛传播,迅速演化成全国范围内的食盐抢购,结果证明不过是虚惊一场。诸如此类的各式谣言在网络上发酵、流传。如何遏制、打击网络谣言,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网络谣言的滋生,源于网络空间里道德意识的缺失。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只狗”充分说明了网络的特殊性。长期以来,许多网民在上网发表言论的过程中,存在着“互联网本来就是瞎讲讲的,并不当真”或者“恶搞在互联网上很流行,不算什么”的想法,因此,一些人在发表言论时,往往不辨真伪,图一时痛快,以能否引发轰动效应为其发表言论与否及发表何言论的判断标准,致使网上信息、言论出现混乱现象。

  网络谣言的滋生,源于法律制度的滞后。与我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民数量的快速增加相比,我们的法律、政策及管理并没有相应跟上,导致一些管理部门在互联网的管理上无所适从。比如,我国法律将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定为违法,但对何为散布虚假信息,何为虚假信息,并没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这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的管理,而且不利于网民把握网上发表言论的度。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自律”,也需要“法律”。一方面,网民要“自律”。毕竟,互联网并不是道德的墓地,更不是法律的盲区。公民的网上行为同样受我国法律的约束和调整。网民虽有言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任何国家都不允许公民散布一些足以伤害他人权益、影响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言论。因此,要教育广大网民做一个有道德的、文明的网上公民。另一方面,要加强互联网法律制度的建设,织密互联网的法律保护之网,厘清网上言论的边界,严惩网络谣言的传播者。(陈英凤 作者系《生活创造》杂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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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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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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