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焦点一:许哲的行为与林雨之死,是否因果关系
在法庭上,原告和被告双方辩论的第一个焦点是:林雨的死亡,和许哲的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经公安勘验,许哲住处的一氧化碳来源有两处:燃气热水器和煤气灶。结合许哲的询问笔录可以确定,事发当晚,许哲和林雨都没有用燃气热水器洗澡,只是开煤气灶炒年糕、烧水。
许哲说,他平时从来不关煤气灶的天然气阀门,热水器的阀门也是想到了才去关一下,平时也基本不开门窗。特别那天晚上,他开了空调,还把门窗都关上了。
也就是说,那晚许哲的家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
许哲的上述行为,导致相对封闭空间中的一氧化碳浓度增加。虽然林雨的碳氧血红蛋白浓度远高于许哲,是由于个体差异,但仍能确定,许哲的行为与林雨的死存在因果关系。
辩论焦点二:对于林雨之死,许哲是否存在过错
一个基本的安全常识是:使用煤气灶时,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使用煤气灶完毕后,要关闭天然气阀门。这也是煤气灶使用者应尽的义务,但许哲显然忽略了。
此外,许哲在睡觉期间,苏醒过一次。他发现自己从床上滚到了地板上,林雨睡在床上没盖被子,枕头边还有呕吐物。当时他推了林雨,林雨没有反应,他应当意识到林雨可能已出事,但许哲没有采取措施。
由此看来,许哲对林雨的死亡,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
判决:许哲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林雨一家75万元
根据上述两点,法庭认定,许哲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受害人亲属因处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此外,许哲明知林雨已结婚,仍与她发展、保持不正当关系。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结合这一情节,法院认定,许哲对林雨的家人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对于林雨家人提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法院认为,林雨的被抚养人包括父母和女儿,但父母有一定的补贴,抚养费可酌情减少,而女儿还有父亲抚养。许哲只需赔偿林雨依法应当负担部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
此外,法院认为,许哲应赔偿林雨家人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许哲赔偿林雨死亡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尸体冷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75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文中内容除注明出处的之外,都来自警方笔录和主办法官)。(通讯员 诸葛宁 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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