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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九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矿难背后多少人玩忽职守(2)

2011年09月16日 10:0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事故企业责任意识缺失

  东兴煤业,如果没有这场火灾事故的发生,它头上顶着的众多光环将毫无疑问地显示这是当地的一家“明星企业”——“河南省最佳企业”、“中原安全共建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纳税大户”等20余次表彰;其公司出资人付满仓的荣誉更是数不胜数,仅写在他名片上的就有: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工商联常委、新密市政协常委……

  尽管有如此多的光环,但事故还是发生了。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认为,其中暴露出了责任意识的缺失。

  “安全责任意识的缺失是此次重大煤矿责任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新密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谢向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就在东兴煤业发生矿难的前两个月,全国就发生了3起重大以上煤矿事故,其中两起为火灾事故,共造成了46人死亡和下落不明。而这两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与东兴煤业如出一辙,“都是发生在乡镇煤矿,都是技改矿井,都是因电缆及设备着火引燃木支护架而发生的火灾事故”。

  谢向阳告诉记者,在此前3起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就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安全检查,东兴煤业的7名主要领导长期从事煤矿生产工作,对引发火灾事故的设备问题早已有所察觉,但仍然麻痹大意,对已通报发生的事故毫无警醒,对火烧眉毛的危险仍然视而不见。

  “更严重的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此前曾要求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停工停产、停止技术改造,东兴煤业却置若罔闻。”谢向阳说,东兴煤业在井下电缆老化、未配备灭火器材和避灾路线警示牌,存在火灾隐患的情况下,于2010年刚过完春节就私自开工生产。其间两次剪开井口上的锁具,凌晨组织没有经过培训的工人下井生产,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已彻底麻木了责任之心和风险意识,最终导致了25条鲜活的生命在这场火灾中消逝。

    监管关口层层失守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新密是产煤大市,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可谓不重视,煤矿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也比较健全。例如,在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就专门设有负责东兴煤业安全生产的安监二科,东兴煤业所在的牛店镇政府也有主抓安全生产的副科级干部,当地政府还派有3名24小时驻矿的安监人员。

  然而,这么多道防线,却没有一道能拦停东兴煤业长期违规组织生产的脚步。

  “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不作为或作为不当是东兴煤业敢于顶风生产的重要原因。”谢向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监管部门规章制度多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流于形式。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只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责令整改,却没有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和采取果断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法制日报》记者得知,新密市煤炭管理局驻矿监管东兴煤业的工作人员岳绚峰曾多次发现东兴煤业违规生产,但在发现之后只是要求矿工撤出,向矿主书面提出停工停产处理意见书,而并没有对事故隐患整改行为进行后续督促检查和监督,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形同虚设。

  “尽管驻矿安监人员对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情况十分清楚,但都是各单位的普通工作人员,自身的地位和能力有限,这也决定了其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同时驻矿安监员来自于社会各个方面,鱼龙混杂,绝大多数人对煤矿生产的专业知识十分匮乏,本身不具备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的能力,这也使得监管工作浮于表面。”谢向阳分析说。(记者范传贵 通讯员张志伟 吴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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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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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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