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广西三名女子屡扮"新娘"骗婚 "新婚洞房"成牢房

2011年09月16日 1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贺州9月16日电(甘勇)广西贺州市警方16日通报,三女子屡次扮演“新娘”与“送嫁女”以结婚为幌子骗取男子钱财,该团伙成员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9月10日,贺州市公安局西湾派出所民警偶然听到村民说他们村的黄某与一个女子认识没两天,就将于当晚操办婚礼酒席。

  此时民警脑子里马上浮现贺州市区时有发生的骗婚案。于是,民警悄悄进行调查,后经民警核查,该女子身份信息系编造。

  考虑到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尊重当事人,民警没有马上采取行动,而是调集警力乔装成宾客控制了婚礼现场。直到晚上10时许,参加婚宴的人群散去后,民警才悄悄将此事告诉了黄某,随即,“新娘”与两名“送嫁女”被押上警车。

  经突审,新婚之夜被抓的“新娘”叫欧某莲,现年35岁,系贺州市钟山县凤翔镇旺坝村人。潘某华、唐某凤两名“送嫁女”也曾扮演过“新娘”的角色。据了解,欧某莲在2000年就因骗婚被福建警方逮捕后被拘役10个月。

  据办案民警称,其实骗婚的妇女手段并不高明,她们相互充当新娘和送嫁女,并物色所谓的父母,而新娘的娘家都是临时在路边租的,通常“新娘”在婚后两三天会以回娘家看看或出去工作为由趁机离开,得利后平分彩礼。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齐彬】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