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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时耳朵被剪顾客索赔两万 发廊称其讹诈(图)(2)

2011年09月22日 14:51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他们态度不好“

  事实上,在事发当天,苗先生处理完伤口后,已经与发廊就赔偿一事发生了争执。苗先生说:“当时发型师和一位店长一起处理这件事情,他们问我赔我500元行不,我很生气,我不但受了伤流了血,关键是耳朵以后会留下印迹,我因为这件事情工作、心情都受到影响,怎么也得给我些心理补偿吧?他们问我想要多少赔偿,我说想要两万。”

  据苗先生说,店长一听他要两万元,马上“翻脸”了:“你这就是讹诈,我现在把两万元钱放桌上,你敢拿吗?”苗先生也急了:“我给你500元把你耳朵剪掉块肉你同意吗?你要是同意我可以不要赔偿。”双方言语不和无法继续沟通,最后店长请示经理后告诉苗先生,等他的伤口结痂后再谈赔偿的事。

  前天,苗先生在耳朵摘掉纱布后,与“型格廊”的白经理取得了联系。苗先生要求见面商谈,白经理称等他的伤口彻底好了之后再谈,苗先生不同意。“我要是完全长好了你们难道不赔了?”“那你现在要见面就是想多要点钱呗?”对方的反问让苗先生很生气:“你的意思是我拿我的耳朵挣钱吗?”谈判再次失败。

  昨天,苗先生又联系到白经理,商谈中,白经理称,最多赔偿1500元钱,而苗先生提出要求:赔偿他5000元钱。他说:“我并不是非得要赔偿,但是我憋着一口气。我是消费者,也是受害者,但他们反而说我讹诈,这样的解决方式让我觉得不受尊重。他们告诉我不行就走法律程序,我为这件事浪费了很多时间精力,怎么可能再去打官司?”

  “他这是讹诈”

  昨天下午,记者与“型格廊”发廊的白经理取得了联系,对于事情经过,双方的描述基本一致。对于苗先生提出的先是2万、后来5000元的经济赔偿,白经理坚持认为是“讹诈”。“我对这事表示真诚的道歉,但是1500元钱赔偿我都感觉多,我跟他说了,如果不同意,那他就去找第三方裁决,比如司法程序,法院让我赔他一万我都认。”

  本报法律顾问谭德明律师称,“苗先生的行为肯定不属于讹诈,讹诈是指假借某种理由向人强行索取财物、借故诬赖敲诈,但苗先生是在享受服务时被伤害,之后他觉得颜面受损,精神受到损害,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但由于精神赔偿并没有固定的标准,所以只能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

  昨天,苗先生最后接受了“型格廊”发廊1500元的赔偿:“我不认可这个结果,只是不想再为此事耗费精力。”(记者 张萍 摄影 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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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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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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